租房糾紛租賃期一年住了半年不想住了押金退還嗎
1、看具體合同的規(guī)定。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2、房屋租賃關系中的保證金,也稱“押金”,是指房屋租賃關系中的承租人根據(jù)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為擔保承租人義務的履行而向房屋出租人交付的金錢或其他物品。保證金就是為了保證承租人履行合同。您既然違反了房屋租賃合同提前退租,其本身就是一種違反法定或約定義務的行為,按照合同,業(yè)主有權利不退還你的房屋押金,但是,必須退還你剩余的租金。
3、如果業(yè)主選擇直到下一個租客成功續(xù)租后退還你剩余租金,那么你有權利要求房東就全額退還你押金及剩余租金;(因為這樣中間的就沒有空置時間,業(yè)主就沒有損失)。

合同解除后的賠償責任都有哪些
1、合同解除后的賠償責任有: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無約定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有約定則從約定,約定的違約金高于實際損失的30%可以要求法官根據(jù)實際適當減少賠償金額。
2、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