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新聞作品版權作為知識產權的一個分支,同樣需要加強保護。只有尊重原創,才能讓從業者迸發創作激情、生產更多優秀新聞作品。隨著媒體融合進程加深,自媒體“洗稿”行為不斷、互聯網平臺監管不力及版權交易模式存在不足而導致的新聞作品被侵權現象時有發生,引發了一系列著作權問題。要減少此類問題發生,須加強新聞作品版權保護的法治化建設,做到標本兼治,以促進我國新聞行業健康規范、可持續發展。
更新技術手段,防治“洗稿”行為
所謂“洗稿”,通常是指一些專業水平差、原創能力弱的新興自媒體抄襲傳統媒體原創作品或取其精華改頭換面以吸引讀者和廣告商的行為。杜絕“洗稿”行為, 既需要加強立法和行業自律,也需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有效保護新聞作品版權。
具體而言,應利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建立全國范圍內的新聞版權可追溯平臺,以便新聞作品版權人存證、取證和維權。一方面,通過區塊鏈系統對原創作品版權進行存證保全,將存證主體、內容、時間等信息生成唯一對應的數字指紋,存儲上鏈形成證據,以此證明版權人的身份、創作時間及作品內容,并對原創作品設置轉載權限,禁止轉載或付費后方允許轉載;另一方面,將可追溯、不可篡改的區塊鏈技術與版權保護緊密結合起來,通過高效低廉的管理模式對版權進行確權、監測,對侵權主體、被侵權內容等作出統計,對侵權行為進行取證,并將取證結果保存在區塊鏈系統中。與此同時,各新聞媒體應利用計算機技術加強對原創新聞作品的管理與保護,嚴格把控內容導入、導出,以防止資源外泄。
建立多元化監管機制,落實平臺主體責任
《版權工作“十四五”規劃》提出,要將網絡領域作為版權保護主陣地,不斷提升版權管網治網能力,依托國家版權監管平臺,進一步擴大監管范圍和監管對象,深入開展對新型傳播平臺的版權重點監管工作。互聯網平臺作為連接版權所有者、使用者的載體,面臨各種針對新聞作品的侵權行為,應積極主動擔負起“發現侵權行為并制止侵權行為”責任,既發揮新聞傳播介質作用,又防范新聞版權被侵害。
一方面,互聯網平臺應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對在平臺上發表、傳播的新聞作品進行主動審查,要求相關版權人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系方式、原創聲明等信息,建立登記檔案;另一方面,互聯網平臺應建立健全監督舉報機制,鼓勵用戶及受眾對侵權或疑似侵權文章進行舉報,并充分運用預警、約談、調解等手段,對新聞作品的版權予以保護。與此同時,國家版權局、工信部及公安部應通過聯席會議、督辦督查、信息共享、區域合作交流等方式,加強與網信、通信、公檢法部門及新聞行業組織的聯動,加大體制機制創新,構建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版權治理模式。比如國家版權局推行的“黑白名單”制度在治理侵犯新聞作品版權亂象中就發揮了良好作用:將侵權盜版網站及個人納入“黑名單”,給予長期或永久性發文限制甚至凍結其賬號;通過“白名單”制度,解決版權糾紛中“明知”“應知”問題。
推廣線上交易平臺,完善新聞作品版權交易體系
融媒體時代的新聞作品往往關聯龐大的數字信息及眾多權利人、使用者,既往的交易模式已不合時宜,構建并推廣新聞作品版權線上交易平臺、完善新聞作品版權交易體系已成為當務之急。
一是建立完善新聞作品版權評估制度。建議由政府牽頭、版權及金融專業人士共同參與建立新聞作品版權評估流程、方法和標準。二是完善新聞作品版權議價機制。充分發揮新聞行業協會的專業優勢,出臺新聞作品版權議價細則。三是創建新聞作品版權線上交易平臺,加強交易監管。依托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搭建集版權登記、交易、維權取證于一體的新聞作品版權線上交易平臺,降低搜索成本,提高版權交易效率。同時設立專業、中立的第三方監管機構,確保監管獨立、客觀、有效。
(陳蓉 聶菁 周丹,作者均系湖南工商大學湖南省廉政建設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