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和光
2月14日,在線旅游平臺攜程集團宣布,將在全公司推行混合辦公制度。攜程將于3月1日開始,每周三、周五,公司各事業部、職能部門可根據實際管理需求,實行或逐步推行1-2天的混合辦公。攜程方面透露,這次全面推廣“3+2”等工作制,將覆蓋該集團全部員工(約3萬人),不分男女、不分值崗、不做薪資調整。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感覺“很爽”,很羨慕別人家的公司,發出了“如何讓老板不經意間看到這條微博”的呼聲;但也有網友擔心這樣會讓工作和生活更分不開。
居家辦公真的利好員工嗎?歐美公司是如何安排居家辦公的?國內要推行居家辦公,需要哪些制度安排?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些問題。
01企業和員工通過彈性取得平衡
有兩個很有意思的對比。國內一些網友看到居家辦公,首先想到的是會不會變成24小時待命,如果要加班,怎么算加班費。而美國一些上班族則是哪怕是降薪,也要居家辦公。
去年7月,美國一家市場調研公司做了一項線上調查,這項調查顯示,美國的白領非常喜歡居家辦公。只要可以居家辦公,一些人寧愿降低薪酬、少休假或增加工作時長。這項調查最終得出一個結論,只要能居家辦公,65%的人愿意降薪5%。問卷里還有這樣一個問題,如果讓你居家辦公,你可以放棄什么?人們回答這個問題時,答案也是五花八門,有人說可以一年不使用Netflix、社交媒體或者亞馬遜,還有人說可以放棄聯邦或地方的投票權。
居家辦公可能會讓員工的生活更加便利,但與同時,到手的工資也會變少,這是歐美國家一些公司正在發生的變化。2021年8月,谷歌對外宣布員工可以申請永久居家辦公,得到批準后,薪水最高可能下降25%。
居家辦公的模式原本就起源于歐美國家,一向重視員工福利和權益保障的歐美企業為何突然轉向?令人摸不著頭腦的減薪反映出的反而是歐美企業已經相對成熟的居家辦公政策。
首先,員工擁有相當大的自主選擇權。企業在推出居家辦公時并非一刀切,而是設置了不同的模式。員工可以選擇永久在家、一周幾天在家的混合辦公制,當然也可以來單位辦公。不同的模式,也有相應的考核和薪酬方案。
像谷歌等一些公司做出的減薪25%的方案,針對的也是永久在家的員工。換言之,如果像攜程一樣,只是一周選擇幾天居家,那薪酬不會有變化。這種動態薪酬方案綜合考量的是員工家庭所在地的稅收政策工資水平和生活成本。我們用更加清楚的例子來說明就是,如果選擇在北京居家辦公,就按照北京的薪酬水平;如果回到自己的小縣城,那就按照當地的水平。不只谷歌,Twitter、Facebook、Amazon等公司采取的也是類似的政策。
具體到每天的工作時間,員工也可以根據自己的生活安排與公司協商。有的公司甚至允許員工上午帶孩子,下午、晚上才工作。
從這就能看出,企業和員工通過彈性工作制取得平衡,企業通過科學、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保障員工的選擇權,是居家辦公能順利推進的第一步。
其次,從考勤方式來說,公司一般會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隨時待命,辦公軟件處于在線狀態,最終結合工作成果綜合考核。
疫情以來,對于大眾普遍抱怨的工作和生活的界限被打亂這一問題,有些公司也采取了一些暖心的小方法,比如給員工發送一小時午飯時間的日歷提醒、額外安排一天的自由休假時間等。企業和員工在博弈的過程中,員工在可接受的范圍內減少薪酬來換取生活便利,企業則減少了相當一部分成本。當然,這離不開法律的保障。
2016年,荷蘭立法要求保障勞動者自由選擇勞動場所的權利,其中就包括居家辦公。法律要求勞動者向企業提出居家辦公申請時,企業可以拒絕,但是必須要以書面的方式進行解釋。2020年1月,芬蘭也頒布了類似的法律。
02 改變意識,健全法律,改革企業管理模式
在攜程之前,國內大部分上班族對于居家上班的切身感受幾乎都來自于疫情。2020年2月3日,也就是部分企業開工的第一天,全國近兩億人開啟了“云辦公”。雖然因為國內本土疫情很快就被控制,我們很快就結束了居家辦公,但這一模式的優劣也引發了廣泛思考。
站到社會的角度,要推行居家辦公,不啻于打破一個舊的社會系統模式,塑造一個新的社會生態系統,這需要個體、企業和政府改變意識、健全法律、改革管理模式。
雖然對于居家辦公,上班族也有這樣那樣的抱怨,但總體上大部分還是樂于擁抱這種新模式的,但是企業管理者顯然不這么想。有的企業管理者認為居家辦公會導致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質量下降,也害怕企業文化會被稀釋。在疫情里短暫的居家辦公期間,不少企業還趁機取消了員工的交通補貼、餐費補貼,變相降低勞動者福利,隨之而來的必然是員工的抱怨和不滿。這就相當于在員工和企業管理者挑起了一場信任危機。
這背后就需要企業管理者和員工都轉變意識,抱著雙贏的思維,探索出一套適合居家辦公的企業管理模式,通過妥協、協商達成一致。
在企業管理模式方面,國外一些企業的做法都值得借鑒。比如,日本一些企業把交通補貼轉化為在家辦公補貼,用于支付居家辦公產生的水電費、儀器設備等費用,不僅合理而且更人性化。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從法律上保障二者的合法權益。以網友最關心的加班、24小時待命為例,我國《勞動法》對于勞動者每天、每周最長工作時間等都有明確的規定,居家辦公必然會帶來工作時間和非工作時間的模糊,這會不會導致員工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一旦發生工傷,又該如何界定?這些都需要法律進一步明晰。
有研究認為,疫情之后,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意識到,居家辦公可能成為影響企業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因素。德國等國家開始討論通過立法來確保國民在家辦公權;在美國,隨著疫情防控政策的放開,很多企業為了吸引員工重返辦公室,推出了很多政策,比如舉辦派對、準備禮品、提供免費午餐和兒童日托,甚至是免費瑜伽課,不過這些政策還是沒法對抗居家辦公的魔力。
如今攜程面向全公司推出“3+2”混合工作制,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也將是一個很好的觀察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