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6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消費者陳女士家里的一塊金鎖壞了,最近她到SM天津濱海城市廣場的“中國珠寶”專柜,看到“免工費、免折舊,以舊換新”的廣告。店員當時向她推薦了3D黃金飾品,并介紹這種飾品是黃金飾品的流行趨勢,只要到天津的“中國珠寶”專柜,就支持按照標簽價格計價以舊換新。
陳女士詢問這件吊墜飾品的克重,店員表示,3D足金飾品工藝費較高,不標注克重。
陳女士的金鎖當場稱重的重量為4.73克,按照專柜當天千足金每克500元的價格換算,價值2365元。陳女士選擇了一對標簽價格為2400元的3D足金吊墜。可她回到家里打開包裝才發現,在里面折疊著一個不起眼的小標簽,標注這件飾品的克重一共是2.7克。她感覺自己被騙了,立刻聯系店員,對方并沒有對飾品的克重作出解釋,只是說如果陳女士不喜歡了可以隨時去換別的款式。
可幾天之后,為了證實“中國珠寶”店員承諾的真實性,陳女士帶著換來的3D足金飾品到天津另一家商場的“中國珠寶”以舊換新,發現換新需要按照飾品的克重計價,而不是標簽價格。
按照標簽價格計價換新的承諾只是SM天津濱海城市廣場的“中國珠寶”專柜店員給陳女士的口頭保證。現在,陳女士想把金鎖換回來也遭到拒絕。商家給出的解決方法是:陳女士可以按照標簽價格在這家專柜再換別的款式。但陳女士發現,如果以普通方式直接購買,這家店的3D足金飾品售價,只是標簽價的85折,但陳女士去換新卻不能享受折扣。陳女士質疑商家虛假宣傳。
無奈之下,陳女士將商家投訴到市場監管部門,得到的回復是,商家可以按照之前的折扣給陳女士換新,但按照所謂的“折扣”計算,陳女士要為每克黃金支付1000元,遠高于當前的黃金價格。
陳女士遇到的黃金飾品“以舊換新”消費糾紛陷入僵局。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SM天津濱海城市廣場的“中國珠寶”專柜,店員仍然堅持3D黃金飾品不按克重計價,對飾品上的克重標注含糊其詞。她表示,如果去別的“中國珠寶”專柜以舊換新就會按照克重被折價,但這個“重要”的信息好像在陳女士那里被“漏掉”了。
店員 :賣給你的東西是國家合法的,又沒有質量毛病。我們3D不按克,就是一件貨帶工藝費,是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記者:有沒有克重?
店員:沒有啊。
記者:為什么回家后打開標簽有克重?
店員:有嗎?那我不知道。在別的地方你可以換,肯定折價折得厲害。
記者:這個事情你告訴他了嗎?
店員:告訴她了嗎?這個我不太清楚。
對此,北京中簡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曉認為,銷售人員的行為存在誤導消費。這位消費者在銷售人員的誤導之下,導致她換回來的吊墜克數低于她之前持有的金鎖克數。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沒有向消費者解釋清楚黃金飾品定價和計價的區別,導致消費者的知情權沒有得到保障,沒有辦法實現公平交易。
臨近春節,又到了中國人黃金消費的傳統旺季。消協提示,不少消費者混淆了黃金與黃金首飾的區別。黃金作為貴金屬,具備投資的價值屬性,價格按照當日金價進行上下浮動。而黃金首飾價格是由貴金屬原材料的價值屬性、裝飾屬性以及品牌溢價等多個方面組成,不能簡單將它們的價值等同于克重。黃金飾品作為一種裝飾品,購買前要分清按克銷售的傳統足金,還是按件銷售的工藝金。在換購過程中,應當注意仔細詢問,看清換購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