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案例】
我是大興區采育鎮的一名農戶,我與老公是2018年3月28日結婚登記的,2021年3月28日符合北京市農業戶口,妻子投靠丈夫落戶條件:遠郊區,結婚須滿三年。
2021年4月上旬,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去的大興區采育戶籍室,戶籍室民警給了一張A4紙,要求準備A4紙上要求的遷入所需的材料與證明,
2021年4月26日帶著所有的材料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派出所工作人員說夫妻落戶政策有變化,23日之前提交資料的可以按老政策,23日之后提交的按照新政策,但是我在政策下發前符合農戶婚遷條件的,為什么不能辦理,這段時間為這事,寢食難安啊!請求領導幫忙解決!
回復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文件京公人口基層字【2021】339號文件“關于統一本市農業非農業夫妻投靠落戶政策的通知”的規定,您的情況,不符合辦理夫妻投靠進京入戶條件。

上圖是政策原文,也就是說,2021年4月23日之后,北京取消外省市人員夫妻投靠入農業戶口政策,夫妻投靠進京落戶統一按照現行非農業落戶政策辦理。
遠郊,結婚3年可投靠的政策取消了,堵住了“假結婚”獲得北京戶口的漏洞,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會有誤傷,這是不可避免的。
還有執行方面按政策發布日期,不按結婚日期,導致很多本來已經滿足條件的都失去了投靠落戶的資格。
所以,現行的常見夫妻投靠落戶的政策只有以下:
外省市農業戶口或無業人員夫妻投靠
1.受理條件:
(1)申請人年滿 45 周歲,且結婚滿 10 年;
(2)申請人年滿 46 周歲,不滿 55 周歲,結婚應滿 5年;申請人年滿 55 周歲以上,結婚應滿 2 年;
(3)隨遷子女系 18 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有關政策,隨遷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 25 周歲,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戶口。
2.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準后辦理。
3.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名);
(2)申請人及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住房證明(是指具有屬于申請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5)申請人為外省市居民戶口的,其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須出具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6)離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7)隨遷人如系獨生子女的,須提供《獨生子女證》;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須出具本市司法部門的親子鑒定書、準生證,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計劃生育部門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
(8)隨遷 25 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其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及本人出具經公證的未婚聲明;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9)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其他的殘疾人員夫妻投靠、離退休人員夫妻投靠、礦工人員夫妻投靠等,可以看下《北京市公安局關于印發戶口審批工作規范的通知》。
很多人想落戶北京,是看中了北京優勢的教育資源,醫療、創業各類補貼更加優質,以及養老福利等等好處。所以,很多人動了歪心思,去鉆漏洞。有假結婚也有假離婚,比如很多人假離婚是為了再買套房子。
不過,8月5日住建委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把這個漏洞也填補了。自8月5日起,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北京購買商品住房。
后記
對于北漂而言,拿到北京戶口當然很重要!都是食人間煙火長大的人,誰會不知道什么是好東西呢?但是好東西需要自己艱苦奮斗去掙到,鉆漏洞都是有代價的。
這樣一看,還是針對普通人的積分落戶政策最靠譜,長期穩定的工作和住房,學歷達標,年齡不超,拿到落戶資格也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