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的法律意識也逐漸增強,越來越多的人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打官司,到法院提起訴訟,也不再是什么不好意思的事了。但實踐中確也存在一些法院不予受理,或被駁回起訴的情況,打官司也不是誰都能順便起訴的。
本文結合現行的《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列舉幾種將會被駁回起訴或不予受理的情形,供大家參考。(僅限于民事訴訟)
原告主體不適格
按照《民事訴訟》第119條規定,原告應當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比如說甲乙之間的借貸案件,丙就不能要求乙向甲還錢,這就是丙與案件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
原告不一定與被告之間必須存在某種法律關系,但至少應當有利害關系。比如說丙如果對甲享有到期債權,甲對乙的債權也到期,但甲既無能力償還丙的錢,也不去向乙主張債權,這時丙就有權直接起訴乙了,雖然乙丙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關系(借貸關系),但丙有權基于法律的規定,而向乙主張代位權,這也屬于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
再者就是原告應當具備訴訟權利能力。比如說撫養費支付糾紛,主張撫養費的是未成年人,但其尚不具備訴訟權利能力,所以還需要其監護人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共同提起訴訟。
如果起訴時原告不具備主體資格的話,一般在立案時就會被卡住,要么要求補充材料,要么裁定不予受理。
但畢竟法院立案是形式審查(實踐中就不一定了),很可能沒有發現這個問題,在立案后才發現,那么法院就會裁定駁回起訴。
被告不明確
這個比較容易理解,原告起訴,就得有明確的被告,是告張三,還是李四,或者一起都告,告誰得列清楚了。
一般情形下,屬于這個原因的,基本不會出現駁回起訴的結果,立案審查很容易就發現了,趕緊補充,否則就是不予受理。
這里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只要求被告明確,至于告的對不對,有沒有道理,并不影響案件的受理和審判。如果告錯了,告的沒理由,那也是駁回訴訟請求的事,屬于實體審理問題了(有機會再寫一個關于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的)
訴訟請求不明確、不具體,沒有事實和理由
到法院起訴,無非就是讓法院來評評理,作出個裁決。所以訴訟請求是什么,就是你打算讓法院評個什么理。張三欠錢不還,那就要求還錢,要不要利息呢?都得說清楚,法院才好評這個理。事實和理由呢,沒委托律師的可能寫不了那么專業、那么規范,但至少也得說兩句,比如說張三那年借你的錢了,借了多少啊,約定的利率是多高啊什么的,得有個基本事實描述。
如果存在這種情形,一樣的處理,立案時要求補充、補齊,就是不改正的,不予受理。基本也很少出現立案后才發現的情況,那就駁回起訴了。
多說一點的就是,訴訟請求最好寫完整,有可能主張的權利都寫上。原因在于法院在審理民事訴訟時,遵循“不告不理”原則,所做出的裁決不能超過訴訟請求的范圍。
比如說你起訴張三要求其還款,算本息時算錯了,本該是120萬的,算成110萬了,那法院最高也就能判到110萬,10萬元吃虧了。當然運氣好的話,會碰到個好法官善意提醒下,但最好還是別冒這個風險,法官忙得很。
法院沒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存在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問題,也就是解決去哪個法院起訴的問題,具體怎么管轄本文就不多說了,一般按被告住所地法院(尚有級別管轄和協議管轄、專屬管轄等,限于篇幅不再細說了)。也就是起訴得找對法院。
如果沒找對法院,那么在立案時法院一般會告知你去哪個,你要堅決不去,就在你這告,那法院只好裁定不予受理了。
有時候立案沒發現這個問題,立案后法院才發現本院沒有管轄權,那就不能不予受理了,法院會移動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的,等著就行了,不過就是時間長點。
不屬于法院受訴范圍
比如說案件本身不是民事案件,而是行政訴訟;或者說案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那么如果是立案時發現的,不予受理;立案后發現的,駁回起訴,案件性質不能搞錯了。
雙方存在仲裁協議
仲裁是雙方約定爭議解決的一種方式,如果雙方存在仲裁協議,那就排除了法院的管轄權了,爭議只能由約定的仲裁機構去裁決,法院就管不了了。
立案時如果發現了,不予受理;可能有的原告比較精明,立案時不提交仲裁協議,立案后被告提出來了,那就是駁回起訴了。
額外說一句,如果被告在答辯期內沒有提仲裁協議的事,而是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作出了實體答辯的(實體答辯可以簡單理解為反駁原告的事實與主張),那就相當于仲裁協議廢了,法院繼續審理。
屬于勞動前置程序的勞動爭議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適用勞動仲裁前置程序,比如說單位不給加班費的,勞動者只能先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的,才能到法院起訴。否則,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
屬于“一事不再理”的重復起訴
“一事不再理”原則解釋起來有點麻煩,簡單說就是張三和李四之間的同一個糾紛,經過法院審判并作出生效判決后,張三或李四就不能就此事再向法院起訴了。那是浪費司法資源。處理依然是立案時發現的,不予受理;立案后發現的,駁回起訴。
其他問題
需要說明的一個問題就是,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屬于程序問題,不屬于實體問題。所以不影響再次提起訴訟,但要注意就不能再出現同樣的錯誤了。
再一個就是,超過訴訟時效的糾紛,是不影響起訴的,符合起訴條件的照樣審理。除非對方提出了訴訟時效的問題,那也是駁回訴訟請求,不屬于程序問題。
其他的還有一些特殊的情形,不再一一列舉了,主要的就是以上這些,歡迎大家留言討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