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打工人來說,每個人在職場上都會逃脫不了——打工!但是我們在職場上有部分人會遇到老板不發工資,拖欠工資的情況。那拖欠多久才叫拖欠?拖欠時間長違法么?那么我們面對這種情況該如何維權?今天小編專門給大家整理了這期。
一、什么情況下才算拖欠工資
1、全職超過一個月(30天)不發。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1. 當月工作結束后最晚一個月內應當結算工資,超過一個月就算拖欠工資。所以只要在下月月內約定發上月的工資都不算拖欠工資的。
2、全職未按照約定的時間發放工資就算拖欠工資
3、兼職的超過15天算拖欠
兼職屬于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也不能約定試用期,提前三天就能辭職。薪酬的支付最長不能超過15天。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4. 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時間發放工資超過7天,可以維權。
二、那么拖欠工資該怎么維權?
1、全職維權
1、建議先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并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兼職維權
兼職不比實習,很多兼職工作都是不簽訂合同的,因此不少兼職者會有在辛辛苦苦做了很久的兼職工作后卻拿不到一分工資。
即使只是口頭約定,但在兼職期間你就是該企業的員工,一樣會有工作憑證,例如:上班時間的簽到表。就算是在外進行促銷或是派單的兼職人員也同樣如此,如若企業想要賴賬,你可以憑此證據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