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12345”援引北京市衛(wèi)健委消息稱,5月31日(含)后按規(guī)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15天。這一回應,隨即引發(fā)社會關注和熱議。
實際上,關于三孩政策的相關支持措施,北京市目前正在加緊制定。在新條例出臺前,上述提出的假期獎勵措施屬于“過渡期政策”。“按規(guī)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等表述,均出自現行《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之“獎勵與社會保障”部分。
但人們熱議這則新聞所釋放的擔憂,更值得關注。為此,亟須推進一攬子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用完善的配套制度,來回應人們的擔憂。
首先,要降低養(yǎng)育成本,形成友好的育兒環(huán)境。當下,年輕人普遍婚育推遲,少生不生,一個重要影響因素是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從產檢、分娩到雇請月嫂,再從孩子3歲前的照看到入托入學,這一過程需要花費的成本和精力,讓很多年輕父母頗感頭疼。要通過政策組合拳,形成經濟社會政策更好支持生育的政策導向,保障教育、醫(yī)療、住房等民生領域的基礎公共服務實現人人公平共享,全面降低生、養(yǎng)、育成本,方可減輕生育后顧之憂。
其次,要凝聚社會共識,建立有利于生育的社會環(huán)境。三孩政策一出,不管未育女性想不想生,都會加大就業(yè)的競爭壓力。未婚女性擔憂職場歧視加重,已婚女性擔心“生不了、養(yǎng)不起、教不好”,鼓勵生育任重道遠。在落實好職工勞動保護的基礎上,要建立更有利于生育的職場環(huán)境。企業(yè)對多孩媽媽更寬容,家庭才有更強生育意愿。
治國有常,利民為本。優(yōu)化生育是考慮人民長遠利益的政策,但制度建設不會一蹴而就,觀念轉變更需徐徐用力、久久為功。面對生育水平變化趨勢和婚姻家庭變遷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期待,未來有更彈性包容、更具前瞻性、更多有人情味的配套政策頒布落地。(韓秉志)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