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
1、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繼續執行5%至12%的繳存比例政策,繳存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規定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8221元,具體繳存比例對應月繳存額上限見下表;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32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計算借款申請人貸款金額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費標準按1624元執行。
年度繳費基數申報(跨年清冊核定)新增社保申報渠道,推薦繳存單位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申報“五險一金”年度繳費基數,實現一次性辦理。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gjj.beijing.gov.cn/)及業務柜臺的原申報渠道照常運行。
單位可通過委托銀行收款、轉賬支票、銀行匯款及現金四種方式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根據自身情況任意選擇。推薦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繳存。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3、職工的繳存基數是如何計算的?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是指職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2021年度職工月繳存基數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工資總額除以12。
2021年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第二個月工資;
2021年新調入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調入當月工資。
特別提示:職工2020年在繳存單位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繳存基數為2020年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月數。
舉例:
1.職工A于2021年3月12日新參加工作,在甲公司入職。2021年4月甲公司為其發放工資6000元,則甲公司應在4月為A辦理住房公積金增員,其繳存基數為6000元。甲公司辦理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跨年清冊核定時,A的基數仍為6000元。
2.職工B于2021年5月18日調入至乙公司,2021年5月乙公司為其發放工資8000元,則乙公司應在5月為B辦理住房公積金增員,其繳存基數為8000元。乙公司辦理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跨年清冊核定時,B的基數仍為8000元。
3.職工C于2020年8月在丙公司入職,2020年8-12月期間每月工資5000元。2020年12月C收到丙公司發放年終獎10000元。丙公司在辦理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跨年清冊核定時,C的繳存基數應為(5000*5+10000)/5=7000元。
購買外地住房提取公積金可由本人申請辦理
同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提升便民服務的通知》中,也有幾個好消息告訴大家——
1、擴大個人辦事范圍
取消關于“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僅可單位經辦人辦理的要求。所有提取事項都可由提取人本人申請辦理。
2、簡化辦事材料
1.個人辦理租房提取(提供租房合同和租房發票)業務時,如租房發票信息齊全(含租房人身份信息、租房地址、
月租金、租金總額和租房起止時間),無需再提供租房合同。
2.單位經辦人為外派職工辦理提取業務時,如提供職工身份證原件存在困難,單位出具相關承諾后,僅需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依照承諾須對申請人身份證原件進行核實,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及經濟責任。
3.破產管理人或清算組經辦人員申請查詢企業破產(強制清算)住房公積金信息時,無需再提供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或清算案件的《民事裁定書》復印件、及破產管理人或清算組的授權委托書;擬上市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申請查詢本企業上市住房公積金合法合規繳存信息時,無需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4.公積金用卡不再僅限于北京地區I類卡。11家銀行的異地I類卡也可綁定公積金用卡,用于個人辦理提取業務。
具體見下表。
3、優化業務辦理環節
1.單位經辦人到柜臺辦理單位登記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補繳住房公積金、跨年清冊核定、繳存單位信息變更及繳存人個人信息變更時,除使用公章外,也可用單位人事章、財務章辦理。
2.無房租房到期后增加短信提醒
如職工“無房租房提取(1500元)”的提取事項自申請之日起已滿一年到期,且剩余提取額度為0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會發送短信提醒其事項到期,可繼續通過網上或柜臺申請辦理租房提取。
3.擴大網上查詢范圍
①職工下次提取到賬時間網上可查。
職工如已辦理購房或租房提取,并已完成約定提取登記確定提取周期后,可通過網上業務平臺查詢下次提取的到賬時間。
具體查詢路徑為:個人網上業務平臺-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已申請提取事項記錄-查看明細-約定提取信息。
②托收失敗原因網上可查。
單位以委托收款方式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如發現繳款失敗,單位可登錄網上業務平臺,在首頁的“待辦任務列表”中即可查詢失敗原因,并可據其進行相應調整。
③跨年清冊可網上下載。
單位如已完成跨年清冊核定工作,可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下載或打印相關清冊信息。單位完成7月匯繳后,其打印的跨年清冊加蓋電子印章。
④擴大全程網辦范圍
“單位申請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實現網上辦結,單位可通過網上業務平臺提交降、緩繳申請,其所登記的管理部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材料審核,審批結果可通過現場或郵寄方式領取。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執行。
?4、常見問題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全部可由個人辦理嗎?
可以。《通知》發布后,“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僅可單位經辦人辦理的要求予以取消,所有提取事項都可由提取人本人申請辦理。
租房提取還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和租房發票嗎?
分情況。職工本人及配偶在京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您可申請無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方式,按季度提取住房公積金;如果您租住商品房且有租房發票(租房發票內容包括租房人身份信息、租房地址、月租金、租金總額和租房起止時間),則無需提供租房合同即可申請提取;如果您申請的是公租房提取,要求不變,仍需提供公租房的合同及發票。
?想辦理提取,但沒有北京的銀行卡,可以辦嗎?
可以。您如果有11家銀行的I類卡,無論是北京卡或外地卡,都可通過北京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各管理部(含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網點)、或11家銀行網點綁定為公積金用卡,用于個人辦理提取業務。
11家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華夏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銀行、北京農村商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信銀行。
2020至2021年度結息對賬
7月9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
已完成2020-2021年度(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結息對賬工作,為北京地區515089個繳存單位12625224名繳存職工計結利息,結息總額80.58億元,本息合5834.43億元。
1、住房公積金賬戶計息利率是多少?
年利率為1.5%。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發〔2016〕5號)的規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年利率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