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甘皙)為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北京市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實施辦法》,日前,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6家企業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向社會公布。
據悉,其中一個典型案例為:2020年7月27日,北京市朝陽區人社局接到勞動者投訴,反映露曦(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拖欠勞動者工資。
經查,露曦(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拖欠包某某、陳某某等27名勞動者2020年1月至7月工資2264368.47元。2020年9月1日,朝陽區人社局向該公司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公司2020年9月9日前支付勞動者工資,該公司逾期未支付。2020年11月16日,朝陽區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該公司支付包某某、陳某某等27名勞動者工資2264368.47元,并按應付工資50%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1132184.24元,同時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處理決定的行為罰款2萬元。
朝陽區人社局將就該公司應支付勞動者的工資、賠償金及應繳納的罰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此外,公布的案例還有北京蒙歌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尹某某、彭某等33名勞動者2019年9月至12月工資356170.01元;定軍山影業有限公司拖欠趙某某、李某某等22名勞動者2020年1月至10月工資1197918.12元;北京市標致家具有限公司拖欠陳某某、孫某等79名勞動者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工資2248203.32元;北京市明德學校未依法繳納李某某2009年11月至2012年8月的社會保險費38222.26元;北京雷豪嘉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繳納孫某、豆某某等6名勞動者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社會保險費91801.68元。
甘皙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