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遇到“碰瓷”怎么辦,最高法報告里有說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報告中提出,最高法會同公安部等出臺意見,嚴懲“碰瓷”違法犯罪,四川法院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9人碰瓷團伙繩之以法。
來一起看看被最高法報告點名的“碰瓷”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宋某等9人利用酒駕人員不敢報警的心理,跟隨并進行“碰瓷”,以舉報為名敲詐錢財,作案25起,非法獲利20余萬元。四川省德陽市羅江區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宋某等9人四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報告出爐后,“最高法工作報告提嚴懲‘碰瓷’”迅速沖上熱搜。直呼“痛快”之余,不少網友的評論一針見血。
@糊涂涂是個搗蛋鬼:就是因為碰瓷消耗了人們善良的心,才會出現扶還是不扶,太可惡了!
@原圖兒:嚴懲以碰瓷為目的的誹謗和敲詐!不然碰瓷的人污蔑他人就沒人管了!這才能根本解決扶不扶的問題!
@亡靈子彈:不要把敲詐勒索罪以一句“對不起”收場。誰敢拿自己的未來來賭,摔倒者的良心和事發地監控是否高清!
嚴懲“碰瓷”直擊社會熱點,也引起了正在參加“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關注。
全國人大代表、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電機有限公司水輪機分廠裝配工段工長崔興國表示,此類違法犯罪行為性質惡劣,危害后果嚴重,敗壞社會風氣,人民群眾反應強烈。該案體現了人民法院對“碰瓷”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懲治、絕不姑息的決心和態度。
最高法態度很明確:遭遇“碰瓷”,別私了,法律替你撐腰。也請“碰瓷”訛錢者記住:重心歪了,人心別歪了。敢“碰瓷”,法庭見!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