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2月5日消息,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得到廣泛應用,但App強制授權、過度索權、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等現象大量存在,違法違規使用個人信息的問題十分突出。記者今天(5日)從工信部了解到,《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即將出臺。
據了解,《暫行規定》共計22條。以知情同意和最小必要兩項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原則為綱,要求從事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應當以清晰易懂的語言告知用戶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由用戶在充分支持的前提下做出自愿、明確的意思表示;最小必要規定,從事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控制,并遵循最小必要的原則,不得從事超出用戶同意范圍或者與服務場景無關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
《暫行規定》以App開發運營者、App分發平臺、App第三方服務提供者、移動終端電信設備生產者和網絡技術服務提供者作為重點監管服務的對象,規定了五類主體應當遵循的個人信息保護總體要求和應承擔的義務。相關主體如果違反規定,將依次按照通知整改,公開通報,下架處置,斷開接入流程進行處置。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反復出現問題,采取技術對抗等違規情節嚴重的,除直接下架和斷開接入以外,還將建議App分發平臺和終端電信設備生產者在集成、分發、預置和安裝等環節進行風險提示。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