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下達2020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合計733.35萬千瓦的目標任務,要求相關煤電機組須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
《通知》所附《2020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顯示,2020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合計733.35萬千瓦,其中河南省目標任務量最大,為206萬千瓦。
《通知》指出,淘汰機組中,凡屬未建成機組、2015年1月1日后無運行記錄機組,不計入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列入本年度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煤電機組,除明確作為煤電應急備用電源的機組外,須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至少拆除鍋爐、汽輪機、發電機、輸煤棧橋、冷卻塔、煙囪中的任兩項。未按照淘汰關停標準拆除的機組,不得享受相關支持政策。對于未納入國家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已停運多年、短期內不具備恢復生產條件的“僵尸”煤電機組,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推動企業盡快完成淘汰關停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主管部門要督促相關地方政府會同有關企業,做好關停煤電機組與承接電源、熱源的銜接方案,做好銜接工作,確保電力、熱力穩定供應,杜絕由于機組關停造成供電、供熱不足現象的發生;企業要承擔淘汰關停落后煤電機組的主體責任,按照各省(區、市)制訂的年度關停計劃,對本企業所屬機組實施關停;地方政府要指導督促企業制定落實職工安置方案,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好經濟補償、社會保險等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記者丨支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