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結構性存款連續增長,并在4月末達到歷史峰值。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4月末,結構性存款規模為12.14萬億,較年初增長2.54萬億,存量占各項存款比為7.48%,增量占比為22.14%。拉長時間線可以發現,2020年前4個月增量已基本接近2018年全年增量水平。
然而,這一狀況在5月已發生改變。央行最新數據顯示,截至5月末,全國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余額為11.84萬億元,環比4月末下降3009億元。具體來看,大型銀行結構性存款余額為4.23萬億元,環比4月末增加24.2億元;中小銀行結構性存款余額為7.60萬元,環比4月末下降3033.81億元,其中單位結構性存款余額下降2065億元。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隨著結構性存款監管力度的加強,這樣的下降趨勢還會延續,預計未來結構性存款的規模還將進一步縮小。
6月12日,北京銀保監會正式發文《關于結構性存款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要求大型銀行分行、股份行分行、城商行分行及轄內三家銀行嚴控結構性存款總量及增速,逐月壓降存款規模,并要求確保新發行的結構性存款切實杜絕“假結構”等問題。業內專家表示,這是目前為止第一個對結構性存款明確控量的監管文件,北京銀保監局的表態目前可以作為整體監管動向的風向標。
實際上,近年來監管層在打擊假結構、明確發行結構性存款產品的主體資質出臺了若干政策,并將結構性存款保底利率納入自律管理范圍。在這樣的背景下,為何還出臺“壓量控價”這樣的監管措施呢?對此,光大證券首席銀行業分析師王一峰認為,此次對結構性存款的“壓量控價”,屬于應急手段,旨在打擊資金套利行為,降低銀行綜合負債成本。
其實,對結構性存款的整治,是與我國三大攻堅戰緊密相關的。2020年是我國三大攻堅戰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收官之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更是明確提出,防止資金“空轉”套利。而壓降結構性存款的目的之一正是為了打擊監管套利,防止資金空轉。
“年初以來,通過財政部貼息和央行降息降準一系列組合拳,我國貸款平均利率較年初下降22BP,企業通過短貸、票據、短融等方式獲取的資金成本已經顯著低于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利率,通過‘票據-結構性存款’的套利空間存在120BP,通過財政部‘貼息短貸(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1.6%)-結構性存款’存在240BP套利空間。”新時代證券分析師鄭嘉偉解釋稱。
王一峰表示,長期來看,應逐步推進結構性存款的“假結構”向“真結構”轉變,通過貨幣政策價格信號的傳導,引導結構性存款利率緩慢下行,最終推進存款利率的并軌,而這一過程或將是長期的。(經濟日報記者 錢箐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