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沒想到!新證券法實施后,較為常見的用父母配偶賬戶打新股的行為竟可能成為“違法行為”,理論上的罰款上限高達50萬元!
2020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證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新證券法第195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意味著,法律規制的對象從法人擴大到個人,今后任何人都不得出借或借用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據悉,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對賬戶實名制的監管力度正在不斷加大。矛頭主要指向兩類:一是非法證券活動,如非法出借賬戶、非法代客理財等;二是利用證券賬戶洗黑錢等行為。
上證報記者了解到,券商也開始從嚴監控“出借或借用他人股票賬號操作”的問題。有券商明確表示,同一設備登錄超過兩個以上不同身份賬戶交易,將面臨賬戶凍結的風險。
券商加強多賬戶監控
有不少投資者習慣使用自己以及父母、配偶的賬戶一塊兒打新。他們認為,將資金分散于多個賬戶同時打新,有利于提高打新的中簽率以及收益率。
需要注意的是,新證券法實施后,這種操作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近期,某券商投資者反映,收到來自券商的通知:“凡同一手機,同一電腦mac地址,不得登錄兩個以上不同身份賬戶交易,超出將被系統自動預警凍結。”據悉,已經有投資者賬戶因為存在上述情況被凍結。
上證報了解到,券商對多賬戶的監控正在趨嚴。不同券商在具體落實時執行的標準有所差異,有券商表示5個以上賬戶使用一設備將觸發預警,還有券商表示主要重點監控開戶手機號碼和實際交易手機號碼不一致的情況。
滬上某中型券商經紀業務人士告訴記者:“現在通過后臺監控系統就能自動監測出多賬戶通過同一IP發出委托的情況,如果是手機,賬戶數超過預警值將會進入重點關注名單;如果是電腦,考慮到局域網等原因,會根據賬戶數量,登錄時間、頻次等情況綜合判斷。”
據悉,一旦券商監測到多賬戶登錄的情況,將會很快安排電話回訪,如果回訪不到賬戶正主,就會采取凍結賬戶等措施。
借用家人賬戶可簽授權書
很多投資者不免擔心,借親朋好友的賬戶操作,會不會有法律風險?
據悉,到目前為止,尚未出現因為使用家人賬戶被處罰的情況。不過,有律師表示,證券投資賬戶的實名制對保障證券市場賬戶信息真實性,維護市場秩序奠定了基礎性作用,同時也對廣大的個人投資者敲響了警鐘:有必要立即糾正以往在親友間隨意借用賬戶買賣股票的不良習慣,更不能把賬戶出借給他人用以配資等業務,堅持用自己本人的賬戶依法理性投資,做個合法合規的投資者。
有券商人士告訴記者,如果確實要借用親屬賬戶,建議在券商的見證下簽署一份證券交易賬戶授權書。
據悉,授權人可以是賬戶持有人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姊妹(必須提供關系證明文件)。授權范圍可以包括買入、賣出證券等操作。(徐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