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機們都知道
汽車前擋風玻璃上都會貼3個標志
交強險、環保和年檢標志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上路行駛的車輛都應將當年檢驗標志粘貼在車輛前窗右上角明顯位置。
想必,有不少車主因此被罰過,然而標貼電子化是大趨勢!這三個標志今后不用貼了!全國各地已經陸續有類似的規定推行,一起來看看!
取消年檢標志
公安部1月14日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交管部門推出的6項便民利企新措施。
3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哈爾濱、南京、杭州、寧波、濟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貴陽、玉溪、烏魯木齊等等16個城市試點推行電子年檢標志,在試點基礎上,將加快全國推廣應用。
推廣應用安排
第一批推廣應用安排是:4月25日起,黑龍江、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云南、新疆12個省(區)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擴大推廣應用范圍;
第二批推廣應用安排是: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廣西、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15個省(區)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實現全國全面推廣應用。
群眾在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檢驗業務后,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者“交管12123”手機App查看、下載檢驗標志電子憑證,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檢驗標志,免去粘貼麻煩,公安交管部門不以未放置檢驗標志為由處罰。
在駕車遇到交通民警執法檢查時,駕駛人可以主動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或民警通過警務執法終端、信息系統核查機動車狀態,確認機動車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
這意味著這些城市的車主們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就能領取到檢驗標志電子憑證。減少紙質證明標志,免去群眾粘貼麻煩,同時司機視線也不受阻礙,行車安全得到了保障,年檢標志在車輛租賃、二手車交易、保險理賠等領域應用更便利了,方便群眾、企業辦事,更好服務企業發展。
取消環保標志
2016年7月21日,由環保部、公安部、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機動車排放檢驗周期應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檢驗上線檢測的車輛不進行排放檢驗。
其實,環保標志早就在全國普及取消了。不少車主以為環保標志取消了,就不用檢測尾氣了。其實是把環保標志涵蓋到了年檢標志,也就是說尾氣不合格,年檢標志將無法申請,所以環保標志的取消只意味著少貼一張紙罷了。
取消保險標志
2018年9月7日,公安部、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加強警保合作進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建立完善電子保單制度,推動服務扁平化、智能化,實現無紙化證明。
目前,全國各地(如北京、江西、湖北、山東、山西、貴州、廣西、廣東、上海、河南等)都逐漸推出電子保單。電子保單推行后,車主在辦理年審、理賠等相關業務時不再需要紙質保單,也無需在車內粘貼交強險保單標志。
圖文 / 周到上海
編輯 / 孫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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