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騰訊大家專欄,作者:唐映紅。(本文原標題《從“非法集資”到“非法傳銷”,本質都是金字塔詐騙》。)
金字塔詐騙是一種歷史悠久的古老詐騙方式,它在金融投資、市場營銷領域有著極為泛濫的歷史。
所謂金字塔詐騙,概括起來就是,通過向投資人或直銷者承諾,通過向新加入者的投資或者購買支付所抽取的傭金來回報他們此前的投入。
舉個例子,假設某人投資或購買支出了1000元,他要怎樣得到回報呢?
他只需要按照規則和要求再拉3名投資人或購買者,從每人支付的1000元里提取35%的傭金,這樣他就獲得了1050元的收入。不僅如此,每名新加入的投資者或者購買者也如法炮制,每人再拉各3人入彀,下一級的3個人每人也獲得1050元收入,而他還能從再下一級的9個人每人支付的1000元中再提取10%的傭金,這樣又收入900元。累計收入1950元。如果規則約定還能從下面第三層繼續提取5%的傭金,還能收入1350元;第四層繼續提取2%的傭金,再收入1620元。
就這樣,一個投資人或者購買者就能從發展的4層下線網絡中共獲得4920元的收入,回報率高達392%。
而這樣層級的組織網絡就形成一個類似金字塔的結構,故名金字塔詐騙。之所以稱其為詐騙,因為任何金字塔詐騙都不可能無限制地拉人入伙,總有斷裂的時候,而最后那些交付了1000元入彀的大批人群將血本無歸。這就像“擊鼓傳花”的游戲一樣,鼓聲一停,大批的新加入者成為損失承擔者。
在金融投資領域,金字塔詐騙最常見的變種形式就是龐氏騙局(Ponzi scheme),社會生活中時不時所曝出的集資詐騙通常就是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行騙。龐氏騙局的基本形式就是向投資人承諾高額利息,如60%;然后用新加入者的投資來支付更早上當的人的利息,以此拆東墻補西墻。
龐氏騙局與典型的金字塔詐騙的不同之處就在于,被騙者真心以為自己獲得的回報是投資收益;而后者明知道自己的回報來自于后加入者的的投資。
在市場營銷領域,金字塔詐騙的形式就是人們所熟知的所謂“非法傳銷”。傳銷本身是一種區別于店鋪銷售的多層次營銷(multi-level marketing),與金字塔詐騙有著相似的金字塔結構。但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金字塔詐騙活動中,加入者的收入主要甚至全部都來自于新加入者的支付;而傳銷活動中,加入者的收入主要是銷售商品的利潤,輔以新加入者銷售利潤的抽成。在市場營銷中,要區別金字塔詐騙活動與傳銷活動并不難,傳銷有真實的商品,而且商品價格參照同類商品的合理價格范疇,購買者主要是為了使用商品而購買;金字塔詐騙所謂的“商品”(有時候干脆連商品都沒有,只有一個虛擬的“名頭”),其購買價格遠遠超出“商品”本身的合理價格,數倍甚至數十倍于市場同類商品,購買者主要是為了賺取“下線”購買金額的抽成,而不是為了使用“商品”。
人們之所以會陷入金字塔騙局,最淺顯的原因就是因為人性的貪婪。沒有會不喜歡暴利,投1塊錢,變成2塊錢甚至10塊錢。金融投資領域的金字塔詐騙主要針對的就是那些有閑散資金,甚至富裕階層的人群。騙局的策劃者和組織者只需要編織一個看起來靠譜的神話就可以忽悠到對此深信不疑或者半信半疑的投資人。對后者,一開始的“甜頭”往往會打消他們的顧慮,如投入100元,第一個月就如期收到承諾的高利息返回。
事實上,人們對于“果然如此”的應驗體驗具有感知顯著性,并且對于身邊人也是一種示范。所以,金融投資領域里的金字塔詐騙在初期會造就一批暴利者,他們什么都沒有做,只是投入了一筆錢,然后就等著如期收到承諾的高額回報。這種示范會極大地鼓勵觀望者的踴躍加入,以至于雪球越滾越大,直到鼓聲停止,大批新加入者被套牢其間。無論是怎樣的金字塔詐騙活動或組織,為了更多地拉人入伙,他們都必然會嫻熟運用各種說服的方式來給加入者或關觀望者“洗腦”。“講師”是金字塔詐騙組織或活動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運用各種各樣說服技巧來使加入者深信不疑;旁觀者踴躍一試。培訓和幫助提升加入者的說服技巧也是金字塔詐騙組織慣常采用的方式,將加入者培養成新的“講師”,帶入更多的新加入者,這樣金字塔詐騙的游戲才能有效地繼續玩下去,而延續得越久,資深的投資者或購買者才更可能獲得暴利。
所以,不難觀察到,中國社會有著針對不同階層人群的金字塔詐騙方式:對高收入人群的,是“非法集資”;針對貧困人群的,是“非法傳銷”。社會底層人群被“非法傳銷”忽悠就未必是因為貪婪,而是急于掙一筆錢來還債或者改善生活。東北大學畢業生李文星被互聯網招聘平臺發布的招聘訊息所吸引,在已經覺察和顧慮到對方可能是金字塔詐騙組織的情況下,在重重經濟壓力下仍然選擇了去天津“入職”。一個曾經因為家庭經濟困難拒絕入學的大學生,卻難以拒絕可能掙到錢的一個“機會”,哪怕有可能是金字塔詐騙組織。只是,對于底層人群來說,金字塔詐騙組織和活動就沒有“非法集資”那樣還要披著溫文爾雅的外衣假裝高端,他們會采用暴力強制的方式,對加入者或“誤入者”進行洗腦灌輸。根據對邪教組織長期的研究,美國心理學家史蒂夫·哈桑(Steve Hassan)曾提出了“BITE模型(BITE model)”,從行為、資訊、思維和情緒四個方面,講述一個邪教如何對成員進行精神控制。如果觀察一下很多“誤入者”在網絡上對自己經歷的描述,不難看出,那些底層“傳銷組織”的做法,完全符合“BITE模型”的描繪。
一是行為控制(Behavior control)方面。金字塔詐騙組織通常對加入者或誤入者的衣食住行進行嚴格的規范,甚至他們的睡眠和閑暇時間也要受到組織規范的限制和約束。加入者或誤入者大部分時間被金字塔詐騙的授課及組織活動(如互相激勵等)所占據;他們幾乎不能擅自決定任何主要的事項,必須要經過批準;而且還必須將自己的感受與行動報告給上層成員。加入者或誤入者必須要服從組織所規定的嚴格規章,稍有違反就可能遭致責罰。讓我們看看一位“誤入者”描述的“傳銷組織”時間表:“早晨4點起床,拿好被子去野地睡覺,睡到8點左右,起床之后開始打牌,10點左右開始吃早飯,吃完飯之后,……開始背東西,來了兩天及以上的開始聽“師傅”講課;下午一兩點的時候,開始吃午飯,午飯是饅頭咸菜,午飯之后也是“學習”……”
▲“學員”們的課堂筆記
二是資訊控制(Information control)方面。金字塔詐騙組織普遍通過控制和歪曲資訊,使成員盡可能不能接觸到組織以外的資訊,有時會通過使成員過度忙碌以至無暇接觸外界。從很多人誤入金字塔詐騙組織后的描述來看,他們實際上已經被控制與外界的溝通,對外聯系的時候,必須號稱手機“丟失”了。大學生李文星在失聯前一天給母親聯系說“誰打電話要錢你們都別給”。這也看得出,他與外界的聯系被嚴格地限制甚至禁止。“接電話的時候如果旁邊有人,其他人必須靜音,電話由大扛拿著,開著擴音,接電話之前,先告訴你怎么怎么說,如果在打電話的過程中,說錯了話,大扛馬上按靜音,然后恐嚇大聲罵你……”三是思維控制(Thought control)方面。金字塔詐騙組織無一例外都會把所謂的成功、致富奉為圭臬,宣揚極端的成功致富概念,不成功不致富就受窮。通過一套特殊的語言詞匯和概念來代替常規的思想表達。特別是,為了鼓勵加入者或誤入者能積極地繼續拉人入伙,通過升級至所謂的“老板”頭銜,脅迫湊夠錢來“升級”。仍然是網友爆料稱,在“傳銷組織”里,對于拉什么人入伙,據說也是有“規律”的,比如“可邀約的人”要具備以下條件:“有事業心、孝心、上進的人、想自我改變的人、賠本想翻身的人、想賺錢不想出力的人、懷才不遇的人。”簡單地說,這樣的人,在詐騙組織看來,更容易被所謂的一夜暴富前景所吸引,心甘情愿地成為金字塔的一塊基石。
▲警察查獲的傳銷筆記,圖上寫著十個等級的女人定義
四是情緒控制(Emotional control)方面。使每個成員隨時隨處都感覺到自己受到了控制,過度夸大他們的致富的責任感和貧窮的失敗感,使他們相信所有的問題都是自己的過錯,只有通過金字塔詐騙組織所設計的一整套活動才能脫貧致富。甚至通過辱罵和毆打來制造和培育恐懼,威脅試圖離開組織者。而對于成員之間的情感關系,更是有著嚴格的規定。如下圖所示:而暴力威脅和恐嚇,也是這個模型里的關鍵環節。非法拘禁、暴力辱罵、毆打……這些不僅僅是讓加入者心存畏懼,即使有成功的逃離者,也很難對曾經施暴的人進行像樣的舉報,對暴力的恐懼,甚至會伴隨受害者的一生。而即時發生的暴力行為,不僅僅可能讓誤入者失去生命,對于施暴的團伙來講,也不乏在正當防衛的情形下受傷及喪命的先例。但愿李文星案件的發生,能讓大眾對這種畸形的、近乎邪教的行為有所了解與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