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用益觀察
近日市場有傳聞稱,監管針對私募基金備案情況提出多項要求,涉及債券投資、開放規則、管理費和業績報酬、過橋資金、多層嵌套、產品長期無外部投資者等。
其中,對于投資范圍包括債券的產品,要求對單一債券的投資不超過基金總資產的25%,產品的開放頻率原則上不超過每月一次,對于存續產品債券投資比例過高,或已存在風險債的,需提供相應壓降計劃,后續產品審慎備案。此外,申贖方面,產品需明確申贖開放日,不得有“產品無固定申贖日,以管理人公告為準”的表述等。
從多方求證了解到,繼此前針對私募管理人備案要求收緊后,近期,監管的確又收緊了對私募基金產品備案和運營。某債券私募總經理表示,尚未有正式文件通知,但近期在上報產品時收到過相關反饋,已在按照這些要求進行新產品備案。
產品備案遇嚴苛要求,單券持倉從100%直降25%
從債券私募人士處獲得的產品備案反饋顯示,近期基金業協會對備案的債券私募基金產品提出了多項要求。其中值得注意的有:
①約定債券投資集中度:單券投資集中度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5%。
②約定產品的開放頻率:和底層資產的流動性相匹配,不超過每月度開放一天的頻率。
③關注產品備案類別的選擇:如選擇固收類,請關注上述①、②事項;如選擇混合類,請注意在產品運作過程中固收類資產的實際投資比例不要過高。
④建議在新產品備案前,梳理在管固收類策略產品的相關信息,特別是過往從事債券投資比例較高的,需梳理過往相關產品的要素設置、投資策略及管理規模等。如存在持倉中風險債 券比例較高或債項評級大幅下降等情形的,建議及時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并制定壓降計劃,先行壓降風險債券規模后再進行新產品備案。
⑤建議審慎發行投資于高收益債、垃圾債的產品。此外,若產品投資城投債涉眾規模較大(單只產品自然人投資者≥30人或自然人出資比例超過基金資產凈值50%),建議先行壓降涉眾規模后再進行新產品備案。
⑥關注產品設置架構,避免從事通道業務:對于長期未發行新產品 但突然新增較大規模固收類標的管理人,建議提前準備相應的人員、 團隊、財務狀況等信息,提供持續展業計劃。
⑦嚴格按照基金備案要求進行產品設計,不要通過合同變更規避相關要求。在產品進行重大事項變更如展期時,亦需要滿足上述所有要求后方能展期。
另外,備案反饋指出:贖回費不得歸屬募集機構。
有私募專業人士指出,過往私募產品備案未遇到如此細致嚴苛的反饋要求。如針對“基金資產投資同一債券的占比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5%”一項,據稱,此前債券私募產品存在持單券倉位達50%甚至全倉一只券的情況,但此類行為未曾被監管明文禁止過。如針對“基金產品開放期的頻率原則上不高于每月開放”,此前存在日開的情況。
壓實責任控風險
針對上述債券私募備案的傳聞,某資深債券私募人士告訴記者,從上述來看,感覺沒有特別新的東西,嵌套這種規定是早就有的。比如,要求對單一債券的投資不超過基金總資產的25%。因為在實際運作中,私募基金在合同中將這種集中限制規定的比例設置為20%。
“我覺得很有可能是鑒于去年11月份債券市場發生的風險,監管層會進一步壓實責任,對照要求嚴格執行,從而更好地管控風險。”該資深債券私募人士進一步指出。
2022年11月,由于債券市場大幅波動,造成固收類理財的凈值變化。銀行理財產品的跌破凈值的事實,也引發了市場的關注,固收類理財產品也遭遇了大面積贖回,使得債券基金的規模波動較大。
前述債券型私募基金人士則認為,組合分散化,有利于出清行業風險,同時也能促進行業規范發展。“對于整個行業而言,我認為對頭部的債券型私募基金可能更為有利。”
來源:財 聯 社、每 經 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