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是一種授權憑證,可以為企業或個人提供稅務抵扣和證明支出的功能。發票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效力,因此在使用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一些隱藏的小知識。

普通發票的開具
1、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國稅機關批準,并使用國稅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并要求開具后的存根聯按順序號裝訂成冊;
4、發票限于領購的單位和個人在本市、縣范圍內使用,跨出市縣范圍的,應當使用經營地的發票;
5、開具發票單位和個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相應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手續;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繳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6、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7、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8、發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應當作廢。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2、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3、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4、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
5、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6、將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7、將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福利;
8、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9、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
10、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只能開普票不能開專票的4種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真實交易的業務,這4種情形也不能開專票,只能開普票,切記: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的。
(2)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3)部分適用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規定的:
- 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選擇簡易計稅。
- 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簡易法3%減按2%繳納增值稅。
-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法3%減按2%繳納增值稅。
- 注意: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可按3%減按2%繳納增值稅,也可放棄減稅,按3%繳納增值稅,并可開專票。
(4)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合規的發票
一、過氣發票
何為“過氣發票”,在稅法上沒有這個名詞,“過氣”二字為原博主安排。其實也就是已經不再使用版本的發票,比如有些地方手工發票已經規定不再使用,且未去繳銷,仍然為消費者開票,這類發票可以理解為“過氣發票”。
我們要經常關注一下發票的最新種類,對于一些已經“過氣”不能再使用的發票,收到后進行核實,核實確屬于廢票重開的情況,堅決拒收。
作為納稅人,該如何選擇自己使用的發票類型呢?除了各省在發票管理上推進進度不一之外,一般情況下可以按照下面這個范圍來判斷。
1、增值稅專用發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的小規模納稅人,已使用增專的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模的也可自行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
2、增值稅普通發票(電子普通發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及月不含稅銷售額超過10萬元或季不含稅銷售額超過3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月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或季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要求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的,也可領用。
3、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由納稅人自愿選擇使用,重點在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中推廣使用。(單聯)
4、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適用于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的納稅人。銷售舊機動車是在二手車市場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5、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手工主要適用于起征點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
6、通用定額發票主要適用于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和收取停車費的納稅人。
7、出租車發票,客運定額發票、火車票、飛機行程單適用各自行業。
二、舊監制章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過渡期有關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8年68號文件)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規定,2019年1月1日起啟用新版發票。
各部門在取得2019年1月1日及之后開具的發票需特別注意必須為新版發票,收到舊版的請退回。
三、稅率蘭錯開發票
2019年4月1日之后,增值稅稅率下調,調整后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看似比較散亂,但是從記憶角度,我們可以找一些規律,13%的稅率基本都是和貨物相關的,比如貨物的銷售、貨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貨物的租賃、貨物的進口。所以,我們可以這樣來記憶,但凡貨物相關的一些行為,除特殊情況外,都使用13%的稅率。
四、編碼選錯的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說的很清楚,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并打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
所以,你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電子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含卷式,包括現在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都應該在發票上看到簡稱。
雖然,國家稅務總局說系統升級需要一個過程,部分納稅人因未進行系統升級導致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未打印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的增值稅發票可以正常使用,無需重新開具。
五、規定動作沒完成的發票
六、假發票
假發票曾經很泛濫,金稅工程后,真正意義上的假發票已經得到了有效控制,目前游離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外的發票,比如定額發票存在假發票的可能性多,我們可以通過系統來查詢發票的真假,對于一些真票假開,套開的,我們還需要結合實際業務來進行綜合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