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再迎里程碑事件。
2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修訂后的《資本辦法》擬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修訂的重點內容包括:
一是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使資本監管與銀行資產規模和業務復雜程度相匹配,降低中小銀行合規成本。
二是全面修訂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包括信用風險權重法和內部評級法、市場風險標準法和內模法以及操作風險標準法,提升資本計量的風險敏感性。
三是要求銀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時、充分地掌握客戶風險變化,確保風險權重的適用性和審慎性。
四是強化監督檢查,優化壓力測試的應用,用好用活第二支柱,進一步提升監管有效性。
五是提高信息披露標準,引入70余張披露模板,要求銀行詳細披露風險相關定性和定量信息,增強市場的外部約束。
中國銀保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答記者問,Wind整理要點如下:
// 要點一:擬劃分銀行同業風險暴露分類 //
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答記者問時表示,信用風險方面,要求建立并有效落實相應信用管理制度、流程和機制。例如,準確的風險暴露分類是計量前提,須明確劃分標準和認定流程;劃分銀行同業風險暴露分類、識別優質公司或“穿透”資管產品,須加強盡職調查和基礎信息審核;對房地產風險暴露,只有滿足審慎審批標準和估值等要求,才認可其風險緩釋作用。
// 要點二:擬按銀行間業務規模和風險差異劃分三個檔次銀行 //
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修訂構建了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按照銀行間的業務規模和風險差異,劃分為三個檔次銀行,匹配不同的資本監管方案。其中,規模較大或跨境業務較多的銀行,劃為第一檔,對標資本監管國際規則;資產規模和跨境業務規模相對較小的銀行納入第二檔,實施相對簡化的監管規則;第三檔主要是規模小于100億元的商業銀行,進一步簡化資本計量并引導聚焦服務縣域和小微。差異化資本監管不降低資本要求,在保持銀行業整體穩健的前提下,激發中小銀行的金融活水作用,減輕銀行合規成本。
信息披露方面,第一檔銀行要求披露全套報表,包括70張披露報表模板,詳細規定了披露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和質量控制等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的數據顆粒度要求,提升風險信息透明度和市場約束力。第二檔銀行適用簡化的披露要求,披露風險加權資產、資本構成、資本充足率、杠桿率等8張報表。第三檔銀行僅需披露資本充足率、資本構成等2張報表。
// 要點三:全面修訂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 //
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信用風險方面,權重法重點優化風險暴露分類標準,增加風險驅動因子,細化風險權重。如,針對房地產風險暴露中的抵押貸款,依據房產類型、還款來源、貸款價值比(LTV),設置多檔風險權重;限制內部評級法使用范圍,校準風險參數。
市場風險方面,新標準法通過確定風險因子和敏感度指標計算資本要求,取代原基于頭寸和資本系數的簡單做法;重構內部模型法,采用預期尾部損失(ES)方法替代風險價值(VaR)方法,捕捉市場波動的肥尾風險。
操作風險方面,新標準法以業務指標為基礎,引入內部損失乘數作為資本要求的調整因子。
// 要點四:要求銀行制定有效政策流程制度 //
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信用風險方面,要求建立并有效落實相應信用管理制度、流程和機制。例如,準確的風險暴露分類是計量前提,須明確劃分標準和認定流程;劃分銀行同業風險暴露分類、識別優質公司或“穿透”資管產品,須加強盡職調查和基礎信息審核;對房地產風險暴露,只有滿足審慎審批標準和估值等要求,才認可其風險緩釋作用。市場風險方面,內模法計量以交易臺為基礎,要求銀行制定交易臺業務政策、細分和管理交易臺。操作風險方面,須建立健全損失數據收集標準、規則和流程,否則適用監管給定損失乘數系數。
// 要點五:完善監督檢查要求 //
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在完善監督檢查要求上,本次修訂一方面參照國際標準,完善監督檢查內容。設置72.5%的風險加權資產永久底線,替換原并行期資本底線安排;依據銀行儲備資本的達標程度,限制分紅比例;完善信用、市場和操作風險的風險評估要求,將國別、信息科技、氣候等風險納入其他風險的評估范圍。
另一方面,銜接國內現行監管制度,促進政策落實。完善銀行賬簿利率、流動性、聲譽等風險的評估標準;強調全面風險管理,將大額風險暴露納入集中度風險評估范圍,明確要求運用壓力測試工具,開展風險管理和計提附加資本。
// 要點六:首次明確商業銀行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資本計量標準 //
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本次修訂首次明確了商業銀行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資本計量標準,引導銀行落實穿透管理要求。參照國際標準,提出三種計量方法,分別是穿透法、授權基礎法和1250%權重,并詳細規定了各方法應滿足的條件。其中,如能夠獲取底層資產詳細情況,可穿透至相應底層資產,適用相應權重;如不滿足穿透計量要求,可適用授權基礎法,利用資產管理產品募集說明書等信息劃分底層資產大類,適用相應權重;如前述兩種方法均無法適用,則適用1250%的風險權重。
// 銀行準備的如何? //
2019年4月,銀保監會啟動了《巴塞爾協議III》國內監管規制的修訂工作。農業銀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田繼敏表示,《辦法》基于《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結合我國銀行業實際,對風險加權資產的計量規則進行了重構,是巴塞爾協議III國際監管改革在我國的全面落地實施,有利于提高銀行體系風險抵御能力、增強經營穩健性。
對于目前銀行業的準備情況,據第一財經報道,中國銀行表示,該行提早謀劃,開展新規落地的實施準備工作;目前,信用風險權重法系統主體功能改造、市場風險FRTB管理信息平臺、操作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損失數據及資本計量模塊順利投產。
該行表示,作為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將新規實施與全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深度融合,通過制定并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三年規劃,在全面落實新規的基礎上,建立風險數據治理機制,搭建并優化模型開發平臺和數據分析環境,完善風險數據池,提供更加靈活、敏捷的風險數據服務;加強計量高級方法在限額管理、監測預警、授信授權等方面的深入應用,不斷提升精細化管理能力;堅持“為我所用,自主可控”,提高風險管理關鍵系統的自主建設能力;以智能風控推動風險管理數字化轉型,助力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農業銀行總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田繼敏表示,近年來,農業銀行作為中國銀行業第一批獲準實施資本管理高級方法的銀行,始終嚴格落實監管部門《資本管理辦法》各項要求,堅持審慎計量風險、準確反映風險,建立了覆蓋各類風險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制定了較為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風險計量的準確性和科學性不斷提高,全方位提升了業務經營和風險管理水平。
據悉,前期,農業銀行密切跟蹤國際國內監管規則改革動向,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開展新規實施測算和分析,在數據、模型和信息系統建設等方面做了充分準備。
田繼敏稱,農業銀行將按照監管要求,有計劃、有步驟、高質量推進新規實施,進一步優化政策流程,校準模型參數,完善信息系統、強化數據治理,加強新規落地和應用,有效傳導資本約束經營的管理理念,切實提升風險計量和管理能力。
浦發銀行方面表示,該行于2019年啟動巴III信用風險加權計量咨詢項目,2021年啟動巴III信用風險加權資產計量系統實施項目,目前相關工作均已收尾。
在過去四年中,浦發銀行圍繞監管新規修訂要點,未雨綢繆:一是,“梳理數據、夯實基礎”對銀行前端業務系統進行調整,提高數據來源的穩定性和準確性,為新規實施做好數據準備;二是,“評估影響,把握先機”,通過手工及系統的定量測算,評估新規實施對浦發銀行的潛在影響,提前規劃,為新規實施做好戰略準備;三是“提升管理,加快轉型”,監管規制修訂從客戶管理、業務準入、定價策略、貸后管理諸多方面對銀行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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