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要條件就是在本年度納過稅,且應納稅額已經預收預繳的稅款金額。
2、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注冊賬號,登陸賬號。
3、查詢本年度的納稅明細。
4、在辦稅界面-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匯算申報處進行申報。
5、等待,在服務界面-申報信息查詢中,點擊申報查詢可以查看退稅的進度。
個稅退稅條件
1、上一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個稅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
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