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多數肩負房貸在身的人而言,按月還貸款,似乎是比天還大的事情。
因為,一旦歸還不上貸款,不僅前功盡棄,被列入征信記錄,還有可能房產被拍賣,錢房兩空。
有的是父母一輩子的積蓄付的首付,有的是掏空親朋好友6個錢包借的房款,有的是省吃儉用十多年的積累,房子,可以說是普通人家里最大的一筆財產了,一旦滅失,很多人都是傾家蕩產的結局。
但是,假設發生了戰爭,打仗了,而且戰火還殃及了房子所在的城市,那么,房貸還要不要歸還?結論其實也不是唯一的,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戰爭期間,房子成廢墟
一旦打仗,戰火禍及自家房子所在的城市,而剛好又十分不幸,你家的房子被炮彈擊中,這種情況下,雖然房產沒了,在業主和銀行的借貸關系中,只是借款的抵押物沒了而已,債權債務關系還沒有消除。
也就是說,哪怕房子被炮彈擊中,貸款還是要繼續還的,而且,由于喪失了抵押物,銀行還有可能會要求房東重新追加其他資產來抵押,或者要求提前還貸等。
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是最悲慘的了,房子沒了,工作和收入也沒了,拖兒帶女一家老小流離失所,債務還沒消除,還款義務還存在。
不過也有人認為,假設戰爭都打到身邊來了,還不上錢就還不上吧,保命要緊,就算上了征信,也只是戰后而且要本國戰勝的情況下(戰敗了可能銀行都沒了、貨幣也失效了),可能才有實際意義了。
2、戰爭期間,銀行被炸毀
這種情況下,雖然銀行的實體建筑物被炸毀,但是銀行的組織機構還存在,也就是說銀行這個法人機構還存續,也就是說,出借人還“活著”,因此, 債權債務關系都還存在,借款人仍然有還款的義務。
至于由于戰亂導致失去了工作沒有收入,或者房產被炸毀,這些都不影響債權債務關系,錢依舊照樣得還。
不過,這種情況下,也許儲存在當地銀行的一些數據、資料、證據都沒了,這筆債也比較容易成為爛賬了,就算借款人不還,銀行也拿不出證據來證明貸款關系。
這種情況下,也許某些貸款人能夠逃過一劫,但是,銀行在總部一般都有數據或者資料備案的,而且,很多都是無紙化的數據、資料、證據,全部被炸毀而且沒有備份的情況,也是微乎其微。
3、戰爭期間,銀行資金崩潰、倒閉注銷
戰爭期間,銀行通常都會為本國提供一定的金融、資金支持,會有一些非常規的操作,同時,可能還會有一些民眾慌忙擠兌。
而一旦銀行的資金鏈崩潰,難以為繼下去,倒閉破產甚至注銷了,那么就意味著,這個法人資格沒了,對于貸款人而言,就相當于債主死掉了,人死債銷,也就不必繼續還貸款了。
除非是有人接手了銀行后續債權債務,相當于債主的繼承者,這種情況下,銀行的“繼承者”機構,還是可以向貸款人主張還款的。
4、打輸了,銀行重新洗牌
如果發生戰爭,一旦打輸了,作為利益相關方的銀行,同樣可能要面臨大洗牌、大換血,甚至于,連貨幣都可能變成新的幣種。
這種情況就相當于電腦更換了另一個系統,比如windows換成了蘋果的IOS系統。
對于過去的舊賬,通常情況下,也自然而然是一筆勾銷了,不用繼續還貸款,但是對于前一個系統發給的房產證,新系統能不能承認,那也就不好說了。
如果不承認,買房人還是虧,因為雖然債務沒有了,但之前付出的錢,也都相當于打水漂了。
5、戰爭期間,人沒了
戰爭期間,如果很不幸,貸款買房的人,被不長眼的炮彈擊中,或因為飲水飲食不安全致病死亡,或由于在失序狀態下被街頭暴徒搶奪物資過程中不幸被害。
總之,就是各種各樣的意外,導致貸款人沒了,那么對于貸款人而言,錢肯定是不用還了,人都沒了,還還什么錢?
但是,這種情況下,貸款人的繼承人,父債子還,還是有可能的,繼承人一般是要以繼承的財產為限度,去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的。
比如,貸款人房貸還剩80萬沒還,人沒了,子女繼承了貸款人100萬的現金,那么在這100萬內,拿出80萬還給銀行,20萬就是子女的。
但如果子女只繼承了貸款人60萬的現金,那么還完這60萬,債務也就消失了,剩下20萬就算是銀行的爛賬了。
理論上是按照上面這種模式,但現實中,特別是戰亂年代,誰還顧得上什么限度什么繼承,能帶的走的財產、能保命就算不錯了,所以現實中大概率也是人死債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