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買銀行穩健型理財,只需關注期限、收益率、T+幾到賬,預期收益一條直線,妥妥的安全感。現在還要關注著浮虧,直線變成曲線,凈值型產品取代預期收益型,說到這就不得不提2018年央行頒布的《資管新規》。
2018年4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大名鼎鼎的資管新規),提出破剛兌的整改要求。資管新規過渡期原設定在2020年年底結束,后由于疫情因素影響,疊加2018-2019年過渡期整改進度緩慢,最終監管部門決定將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2022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出臺原因:由于同類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不一致,導致監管套利活動頻繁,一些產品多層嵌套,風險底數不清,資金池模式蘊含流動性風險,部分產品成為信貸出表的渠道,剛性兌付普遍,在正規金融體系之外形成監管不足的影子銀行,一定程度上干擾了宏觀調控,提高了社會融資成本,影響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加劇了風險的跨行業、跨市場傳遞。
上面提到一個詞叫剛兌,新規第十九條對剛兌有了明確規定。
剛性兌付;十九、經金融管理部門認定,存在以下行為的視為剛性兌付:
(一)資產管理產品的發行人或者管理人違反真實公允確定凈值原則,對產品進行保本保收益。
(二)采取滾動發行等方式,使得資產管理產品的本金、收益、風險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發生轉移,實現產品保本保收益。
(三)資產管理產品不能如期兌付或者兌付困難時,發行或者管理該產品的金融機構自行籌集資金償付或者委托其他機構代為償付。
(四)金融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破除剛性兌付好多年,為啥這次都信了,因為采用了凈值化管理,懲罰力度大,舉報有獎。
經認定存在剛性兌付行為的,區分以下兩類機構進行懲處:
(一)存款類金融機構發生剛性兌付的,認定為利用具有存款本質特征的資產管理產品進行監管套利,由國務院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存款業務予以規范,足額補繳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并予以行政處罰。
(二)非存款類持牌金融機構發生剛性兌付的,認定為違規經營,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糾正并予以處罰。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金融機構存在剛性兌付行為的,可以向金融管理部門舉報,查證屬實且舉報內容未被相關部門掌握的,給予適當獎勵。
外部審計機構在對金融機構進行審計時,如果發現金融機構存在剛性兌付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金融管理部門。外部審計機構在審計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或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罰,并將相關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聯合懲戒機制。
為什么要破剛兌。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剛性兌付偏離了資管產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質,抬高無風險收益率水平,干擾資金價格,不僅影響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還弱化了市場紀律,導致一些投資者冒險投機,金融機構不盡職盡責,道德風險較為嚴重。打破剛性兌付已經成為社會共識,為此《意見》作出了一系列細化安排。
首先,在定義資管業務時,要求金融機構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產品出現兌付困難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
第二,引導金融機構轉變預期收益率模式,強化產品凈值化管理,并明確核算原則。
第三,明示剛性兌付的認定情形,包括違反凈值確定原則對產品進行保本保收益、采取滾動發行等方式保本保收益、自行籌集資金償付或委托其他機構代償等。
第四,分類進行懲處。存款類金融機構發生剛性兌付,足額補繳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非存款類持牌金融機構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糾正并予以處罰。此外,強化了外部審計機構的審計責任和報告要求。
上面提到一個詞:凈值化,《資管新規》十八條:金融機構對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實行凈值化管理。金融資產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使用市值計量。
關于凈值化管理:以前大家買穩健型理財產品關注最多的是收益率,呈直線狀,到期就能拿到預期收益,而凈值化管理是指理財產品的估值從以前的不可見,變成根據實際投資結果來計價,并且及時反映理財產品的收益情況,也就是現在的曲線狀。
為什么會變成曲線,就要說到上面的市值計量。傳統的理財收益率在凈值計算上,大部分采用的是攤余成本法,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余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什么意思,假設你買了1萬元1年期理財,收益率3.65%,那么你一年的收益為365元,采用攤余成本法就是你的累計收益會被平均分配到每一天,也就是每天的收益為1元,所以你看到的累計收益曲線是一條直線。
而市價法主要是通過選取與評估標的資產類似的品牌作為參照物,在分析比較兩者的成交價格和交易條件的基礎上,然后結合市場占有率、知名度和社會形象等因素進行品牌價值的估算。也就是說凈值會根據當天投資標的的市值變化而波動,這樣一來產品的收益就不是固定的了。
那么為什么會出現虧損呢
《資管新規》第四條:固定收益類產品投資于存款、債券等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2021年銀行理財中債券資產占比為68.39%,債券投資的收益率在下降,從而導致資產端收益率出現波動,。且銀行理財子公司投資權益市場主要是通過FOF投資,基金產品收益率波動加大,從而使得理財產品收益率波動加大。
理財產品正在推進凈值化轉型,對產品流動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銀保監會《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2022年5月10的實施有助于規范理財產品流動性管理,提高資金兌付能力,有利于保障投資者申贖產品的權利,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細看產品介紹的朋友會關注到以往的預期收益率變成了業績比較基準,這是怎么一回事。接著往下看。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三):使用未說明選擇原因、測算依據或計算方法的業績比較基準,單獨或突出使用絕對數值、區間數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
以往的“預期收益率”逐步退出,轉而以“業績比較基準”替代。
那么什么是業績比較基準呢?
業績比較基準:基于產品性質、投資策略、過往經驗等因素對產品設定的投資目標,不代表產品的未來表現和實際收益,不夠成對產品收益的承諾諾。大白話就是,小目標,僅供參考。業績比較基準也就是常說的收益率,現在業績比較基準≠實際收益率。
關于銀行理財進入凈值化時代:
2022年3月14福建監管局關于銀行理財產品凈值波動的風險提示指出,隨著銀行理財進入凈值化時代,理財產品凈值面臨波動風險,理財收益完全取決于實際投資結果,原有的預期收益率不復存在。對于消費者而言,要培育長期、理性、科學的投資理念,提高風險防范意識。福建銀保監局同時提醒,面對新變化,消費者需謹記收益、風險成正比,更好地了解理財產品特性,購買與自身風險偏好相符的產品。
2022年3月15日中國銀行業協會和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特向理財產品投資者和銀行業發出如下倡議:
一是引導投資者深化對理財產品的理解。學習并了解投資基礎知識,培養有關理財業務的投資能力和風險意識,不斷提升對理財產品和相關服務的認知。
二是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正確認識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投資基本原則,理性看待市場波動,堅持價值投資、長期投資。
銀行給出的建議,遇到凡事不要慌,將投資時間線拉長,以時間換空間,獲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