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業為了吸引人才,讓自己在招聘市場上更具吸引力,會選擇為職工提供工作期間的住房。目前企業為職工提供住房的形式主要分為三種:補貼(公司將住房補貼并入職工薪資,按月發放),免費住房(職工居住在由公司統一租賃的房屋中),報銷(職工個人解決租房問題后,憑租房發票到公司報銷)。這三種方式在財稅處理上有哪些差異,快來看看吧!
補貼
公司發放的住房補貼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稅前扣除。不過該住房補貼需要符合以下原則:
- 公司內部是有較為規范的職工工資薪金制度的;
- 和該地區同行業的平均水平相比,公司的工資薪金制度是正常的;
- 在一定時期內,公司發放的工資薪金時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 對于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公司已經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 不能以偷逃稅為目的安排職工工資薪金。
個人所得稅方面,因為職工取得的補貼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所以公司需要履行代扣代繳個稅的義務。
公司統一租房
公司應該取得正式增值稅發票后,再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稅前扣除,不管是和個人房東還是企業房東簽訂租賃協議都是一樣的。
個人所得稅方面,公司仍然需要將租房費用并入職工工資總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租房后憑票在公司報銷
因為是個人租房,所以取得的發票抬頭為個人,公司在以此為依據報銷其租房支出時,是不能將這筆開銷列入職工福利的,所以也不能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稅前扣除。
不過不論發票抬頭是個人還是公司,租房報銷均屬于職工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公司需要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