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偷稅、漏稅、工資、社保、欠款等第一責任人;
2、大股東:股份超過67%,擁有公司絕對控制權,大股東也是第一責任人(法人沒有股份就找大股東),公司出事(偷稅漏稅)被抓、被罰第一責任人;
3、如果公司老板把自己其它公司股份送給高管、項目經理、員工(看公司注冊資金是否實繳到位,如果沒有實繳,是認繳,這時候你就要小心了,)如果公司涉嫌犯罪、偷稅漏稅、貸款、項目欠款、員工社保、拖欠工資、欠稅、破產等事項這是候都要你這個小股東補齊注冊資金,比如:公司注冊資金900萬,老板給你30%股份,此時你最少就要補齊180萬的注冊資金;
4、即使給你股份,公司如果3-5年不分紅,你也拿不到一分錢。即使你起訴不一定能贏,這樣的公司太多了。如果公司出事,你這個小股東還要承擔所占股份的責任。公司分紅條款在公司章程里面沒有體現(一般公司章程都是用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模板,最簡單的公司章程,他是用來保護公司大股東的)對于小股東永遠都是一句空話;
5、公司年利潤100萬,還要交25%企業所得稅,也就剩余75萬,75萬轉到股東名下,還要交20%個人所得稅,剩余60萬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不交就是偷稅漏稅,稅務局系統如果報警處罰,首先補齊稅款,然后就是稅款的2-5倍罰款,再加上滯納金。此時老板就把風險轉嫁給你了,直接讓你破產,負債累累;
6、如果幫老板代持股份,有沒有和老板簽署代持協議,如果簽署了代持協議還要看工商局是否認可(市場監督局如果不認可)也是白搭。
7、如果公司股東從公司直接轉賬到個人賬戶,要在當年的12月31日就要還回去,沒有還回公司,就視同分紅,需要交20%個人所得稅,如果股東從公司借錢可以是一年、兩年、三年,但是在借款的時候需要簽署協議,還要付利息,最后還是要把錢還回公司。不付利息稅務是過不了關的。
8、如果你們公司老板和財務負責人都不專業,知道一些,但是公司財務非常爛。還有代賬公司就不能提什么財務水平了,這樣的公司很容易被稅務局大數據稽查。2020-2021是因為疫情,武漢要恢復經濟元氣,所以稅務局沒有動手,去年武漢稅務局查了好多企業,被罰的也多。今年一定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