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區的葛先生來電反映說,
自己的父親已經去世多年,
可生前留下的股票賬戶內的資金和股票,
自己卻提不出來……
葛先生 市民:“我父親2011年3月9號去世的,去世的時候,我母親還在,我母親就把我父親這些東西給我了,因為我在家是長子,到2014年我母親又去世了,當時我母親在世時在醫院住院,我母親說你去證券公司還有一些東西,你把它處理了。我去了之后,不給處理,說讓我母親本人去,母親在醫院住院來不了。”
葛先生今年70歲,他說父親生前閑暇之余喜歡炒股,分別于2000年和2005年在杭州路的海通證券網點,開設了兩個證券賬戶。父親去世時,賬戶內共有1089元資金和300股中石油的股票,按照目前股價,賬戶內總資產價值不超過3000元。2013年,葛先生曾拿著父親的客戶交易卡、證券賬戶卡到證券公司網點詢問,如何把賬戶內的資金取出。
葛先生 市民:“他說這個東西屬于遺產,你要什么,那一套,我不懂,又是繼承怎么的,又是母親的東西讓你母親來,她有繼承權,我母親不在了,一拖拖這么多年,我一想起來這個事,老有個心病,我覺得怎么我的東西還拿不出來。我就有個弟弟,2018年去世了,我姐姐現在有也不能自理了,說話都說不出來了。”
葛先生說,父親沒立遺囑,母親去世后,這個事就擱置了。那么,葛先生父親證券賬戶內的資產,他能不能取出?記者帶著問題,來到了海通證券杭州路營業網點咨詢。
海通證券杭州路營業網點工作人員:“他父親的死亡證明,我們就可以查詢賬戶上有多少錢,有多少股票,查詢完以后,如果想要繼承的話,到公證處做公證書,相關的第一順位的繼承人,然后他本人來,拿著公證書,如果給一個人的話,就一個人來,給幾個人,讓幾個人一起,來我們營業部現場,必須同時來。”
工作人員表示,像葛先生這種情況,首先需要他和兄弟姐們做好財產繼承分割公證,然后由繼承人到營業部現場辦理。像葛先生有姐姐和弟弟,每人份額占三分之一,弟弟去世后三分之一就會由其子女繼承;葛先生的姐姐行動不便,也需要公證機關做遺產處置的授權。
海通證券杭州路營業網點工作人員:“很耗時間,而且公證處做一次公證要收一次費,我們這以前碰到過最多的,(賬戶)有一千五六百塊錢的,(繼承人)就不要了,加上公證費加上耗的時間,跟處置的遺產差不多了。打個比方說,我請一天假,我要損失200塊錢,辦下來以后,我要請四五天假,到我們這里就要來三次,處理完以后就(相當于損失)600塊錢,三四個人一分,公證費去掉,分到我名下就四五百塊錢,得不償失,我們碰到過幾起都是這種原因的。”
工作人員稱,他們杭州路營業部從1992年開始,遇到過不少像類似葛先生這種情況,有的是因為辦理繼承手續時繼承人們嫌過于復雜、耗時,而被繼承人賬戶內資產又不多,就自愿放棄了繼承,還有的是因為多位繼承人始終達不成遺產分割協議,又不愿訴至法庭,導致一擱置就是十幾二十年的情況也有。
劉勝帥 國浩律師(青島)事務所律師:“結合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如果在證券公司開立賬戶的,權益人發生死亡,如果生前立有遺囑,而且遺囑經過公證的,繼承人可以直接攜帶遺囑、死亡證明、家屬關系證明、家屬的身份證明前往證券公司進行辦理。如果沒有訂下遺囑,繼承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遺產分割之訴,根據法院的裁判文書申請執行,由證券公司根據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來具體辦理上述權益的相關繼承問題。”
來源|青島電視臺《今日+》欄目 轉載請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