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施工企業用工的一種主要方式,作為密切的人工合作方之一的勞務派遣公司,工程會計也要一定清楚對方開具發票稅率和正確的開票方法。
勞務派遣公司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按照財稅〔2016〕47號規定:
a. 選擇一般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全額開具6%的專票 ,下游企業可以進項抵扣;下游企業只需要普票,也可以開具6%的普票
b. 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開具征收率為5%的專票計算繳納增值稅,下游企業就專票部分進項抵扣 ,扣除部分開具零稅率普票,即:專票+普票兩張票?
備注:“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說明此處工資屬于用工單位應支付的工資,社保及個稅屬于用工單位負責?
c .如果選擇差額納稅開票功能,只能就差額后部分開具一張5%的普票,差額部分在備注欄顯示。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
a.以取得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不含稅銷售額的3%的征收率開具普票
b.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如果用工企業需要專票,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開具專票;差額部分,開具零稅率的普票。
應納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 ÷(1+5%)×5%
現實情況是:這塊開票亂象很多,比如說開票公司全額差額無服務費收入顯示不納稅,比如說發票摘要開成”經紀代理服務”,而且這類票虛假開具居多,也是稅務稽查的重點區域,能不能干?能干,需要可靠和較高的技術含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