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稅務講堂”課程,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張衛詳細解讀《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政策規定。今天我們學習:什么是機動車發票?機動車發票開具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和規則有哪些?
什么是機動車發票?
機動車發票是指單位和個人銷售機動車時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票軟件中機動車發票開具模塊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此外大家還要注意,銷售不屬于機動車的其他商品不應開具機動車發票,不適用本辦法規定。
例:A汽車銷售公司是國內機動車經銷企業,銷售從上游的機動車制造企業B購進的機動車應開具機動車發票;而其將已辦理車輛上牌手續的一輛試駕車對外銷售,由于該車屬于二手車,不應開具機動車發票。
機動車發票開具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和規則有哪些?
1.銷售機動車必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票軟件中機動車發票開具模塊開具機動車發票,通過此模塊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左上角自動打印“機動車”字樣。
2.生產企業需要關聯發票信息與車輛合格證電子信息。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銷售本企業生產的機動車,應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和機動車合格證管理系統,依據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將機動車發票開具信息與國產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進行關聯匹配;銷售方銷售本企業進口的機動車,直接調用車輛電子信息開具機動車發票,實現進口機動車銷售價格等信息與車輛電子信息關聯。
3.購進機動車對外銷售須有購進記錄。銷售方購進機動車直接對外銷售開票時,應當獲取購進機動車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等信息后,方可開具對應的機動車發票。若獲取不到已購進機動車的車輛電子信息,將無法正常開具發票。機動車進口企業銷售本企業進口的機動車,直接調取本企業上傳的車輛電子信息開具機動車發票。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