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認為公司的錢就是老板個人的錢,老板花公司的錢可以跟花自己的錢一樣隨意。就包括很多老板本身肯定也認為自己辛辛苦苦賺的錢難不成還不能自己支配?真的是這樣嗎?公司的錢等于老板的錢?
其實老板從公司提取現金是需要繳納20%分紅稅的,直接提的話會計入賬可能是以借款或購買貨款的方式,后面是需要歸還這筆款項的。
老板如果想從公司提現可以以業務分流的方式,在稅收園區成立一個個人獨資企業或者用自然人代開的形式,合理合法的把這筆款項提出來。
具體操作如下:在園區成立一個個人獨資企業,增值稅1%、個稅核定0.6%、附加稅0.06%,綜合稅率在1.66%。
400萬在園區需要繳納的稅費為:
增值稅:400/1.01*1%=3.96
個稅:400/1.01*0.6%=2.38
附加稅:3.96*6%=0.24
合計3.96+2.38+0.24=6.58
以自然人代開的形式話,需要繳納的稅費為:增值稅1%、個稅核定0.5%、附加稅0.06%,綜合稅率在1.56%左右
400萬在園區需要繳納的稅費為 :
增值稅:400/1.01*1%=3.96
個稅:400/1.01*0.5%=1.98
附加稅:3.96*6%=0.24
合計3.96+1.98+0.2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