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彭妍
理財產品背后暗藏的管理費暴利現象,已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自資管新規頒布以來,銀行加速資管業務轉型,在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大幅回落的同時,銀行盈利模式也由原來的產品利差模式向管理費模式轉變。其中,很多銀行凈值型理財產品的各項費率在逐漸走低。
《證券日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大多數投資者在選擇銀行理財產品時,往往只關注預期收益率的高低,而忽視了銀行對相關產品各項費率的規定。近期,有多數投資者向記者吐槽稱,“銀行利用霸王條款,賺取超額業績報酬這部分收益。”
低費率成優惠手段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在資管新規頒布前,銀行理財盈利模式主要以資金池與預期收益型運作支持下的利差模式為主。資管新規及其配套細則出臺后,凈值化、破剛兌的監管要求將摧毀資金池運作的根基,銀行理財利差模式隨之向管理費模式轉變。在管理費模式下,銀行向客戶開展凈值理財的營銷,獲取的資金依照產品設計的投資范圍和投資原則投向固收、權益、混合等多樣化資產,銀行對創設的產品實施單獨管理、單獨建設、單獨核算,對產品底層資產實施風險控制,并每日進行估值核算,再將產品運作結果向投資者披露。
目前銀行凈值型理財產品收取的費用主要包括:固定管理費、托管費、銷售費、認購費、申贖費、浮動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例如交易費、審計費、信息披露費等),其中固定管理費、托管費和銷售費一般為固定費率,通常按照每個規定估值日理財產品凈資產的一定比例(年化),每日計提、定期支付。
《證券日報》記者比較了多家銀行的理財產品后發現,銀行對理財產品的收費基本分為固定管理費、銷售費、托管費、浮動管理費,但不同銀行收費的項目名稱和費率則有區別。即使是同一家銀行,不同類型的產品費率收取標準也可能不同。記者查閱多家銀行理財產品說明書后發現,目前凈值型理財產品年平均固定管理費率在0.05%-0.25%之間,年銷售費率在0.15%-0.45%之間,年托管費率在0.02%-0.03%之間。
在手續費方面,部分銀行表示,在資管新規以后,產品的費率一直是按最低標準收取的。也有銀行針對主要費率采取一定的優惠讓利措施。
以一款開放式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為例,根據目前尚處于存續期的產品公開資料顯示,該產品手續費由固定管理費、超額業績報酬、銷售費、托管費組成。其中,年銷售費為0.3%,為了讓利投資者,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銷售費率優惠為0.15%(年);固定管理費和托管費均不變,分別為0.2%(年)和0.02%(年)。銀行將0.15個百分點的收益讓給投資者后,三項費用合計不足1%。
根據普益標準數據顯示,自資管新規出臺后,銀行理財(含子公司)各項費率整體呈現下行態勢。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銀行理財平均固定管理費率較資管新規剛出臺時下降0.16%,至0.21%;平均銷售費率較資管新規剛出臺時下降0.06%,至0.20%;平均托管費率較資管新規剛出臺時下降0.02%,至0.02%,其他費率較資管新規剛出臺時平均下降0.43%,至0.03%。
值得注意的是,各類型銀行凈值型產品浮動管理費均較高。浮動管理費,也稱超額業績報酬,是凈值型產品的重要收費項目之一。目前來看,各類型機構對凈值型產品浮動管理費收取的比例在50%-95%之間。
以一家國有大行的一款產品為例,產品說明書顯示,若產品在存續期內的累計年化收益率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產品管理人將按照超出部分的95%收取超額業績報酬。該行還強調,銀行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各項費用費率和超額業績報酬收取方式及比例。
業內人士指出,資管新規允許金融機構和委托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合理的業績報酬,業績報酬計入管理費。這對機構能夠形成激勵,鼓勵機構創造高于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屆時,客戶也能享受機構創造的超額收益帶來的分成。
此外,銀行理財子公司攜低費率入局。與非理財子公司凈值型產品相比,從各項費率來看,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的固定管理費率更低。2020年三季度,銀行理財子公司的平均固定管理費率為0.19%,非理財子公司為0.21%;銀行理財子公司平均其他費率為0.17%,高于非理財子公司的0.03%;平均銷售費和平均托管費方面,理財子公司分別為0.21%和0.02%,非理財子公司分別為0.20%和0.02%。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銀行理財(含子公司)各項費率整體呈現下行態勢,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宏觀環境層面,近年來資金面呈現寬松態勢,帶動理財收益下行,對費率造成一定擠壓;二是市場競爭層面,伴隨銀行理財子公司的陸續成立、資管新規的影響不斷深化,理財市場供給側競爭不斷加劇;三是產品發行層面,伴隨理財產品向凈值化轉型,凈值產品的發行量、存續規模持續上升,規模效應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帶動費率下行。
該誰享有超額收益?
在走訪中《證券日報》記者發現,投資者關注的最終落點往往是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卻往往忽略銀行對各項費率的規定。其實,在關注投資收益率的同時,各項費率的高低也直接影響到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水平。
據記者了解,投資者購買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后,即使預期收益率無法實現,銀行針對理財產品收取的各項費用卻旱澇保收。但對于產品收取的相關費用,理財經理通常不會主動告知。
在一家股份制銀行網點,當記者咨詢產品相關費用時,工作人員表示,理財產品說明書中標注的相關費用,只要投資者購買了就要收取,實現的收益要看市場情況,市場好的話收益相對不錯,市場不好的話收益也有沒達預期的。對于理財收益率超過預期收益率的那部分收益,理財經理卻只字不提。
然而,記者在部分理財產品的兌付公告中卻發現,多數產品都出現實際收益率高于預期最高收益率的情況。
“其實大量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率都高于預期收益率,但銀行通常不會主動告知客戶,只有在客戶詢問時才會進行回應。”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這部分浮動管理費多數情況下是隱身存在的,超額收益歸銀行,其實是銀行利用‘霸王條款’賺取中間收入”。
此外,《證券日報》記者向多位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者詢問后了解到,多數投資者并不知曉各項費率的存在,另有部分投資者雖然認同相關費率的合理性,但不清楚購買的產品實際取得的投資收益,也不知道自己為理財產品繳納了多少手續費,更別提“被沒收”的投資收益究竟是如何計算的。
一位投資者對記者表示,“在剛性兌付的潛規則下,銀行要求鎖定超額收益,其實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理財產品打破剛兌后,收益就無法保證了,實際投資收益超過預期收益的部分,用于投資的全部資金均來自投資者,而與銀行無關,這部分收益也應該由投資者享有。”
業內人士提醒稱,目前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都有詳細的產品說明書,收益測算方面,通常所公布的預期年化收益率是已扣除產品相關費率的實際收益,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前,應該先看清上述說明,避免重復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