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會有各種賬目,其中長期掛賬的往來款恐怕是財務人員最頭疼的問題,今天湖北南君的小編就給大家講講關于長期掛賬的往來款要怎么處理才妥當?
我們先說說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利息、應付股利長時間掛賬會有什么風險,分別應如何處理?
對于長期掛賬的往來款項,應該定期對賬,定期清理。
1、其他應收款長時間掛賬,分別不同的款項內容,存在以下風險:
(1)對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借款產生的利息,涉及繳納增值稅。
(2)對自然人股東個人借款超期未歸還,視同對股東個人的股息紅利分配交納20%個稅。
(3)對員工個人借款超期未歸還且用于購買房屋或其他,視同工資薪金發放交納個稅。
2、預付賬款,需根據形成的原因,做出不同的處理。
(1)如果是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可以做為資產損失。并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專項申報。
(2)如果是實際貨物或相關的成本已經發生,只是沒有取得發票,未作賬務處理,建議做相關賬務處理。
注意:因未取得合法有效憑據,相關成本費用不得稅前列支。
3、應付款項(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如果確認無法支付,應該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同時需要注意:應付利息、應付股利的對方如果是自然人,還可能會涉及扣繳個人所得稅。
4、預付的貨款如果沒有收到原材料或沒有收到發票,,而且該預付款又不能收回,則應轉入“其他應收款”做壞賬處理。
二、應收賬款超過兩年未收回的,可能無法收回,應盡早做處理。
從以上信息中,我們知道,在企業在日常財務管理中,應隨時對應收賬款的賬齡進行檢查,對沒有經濟往來,且賬齡超過一年以上的應收賬款應進行賬務處理,對這類應收賬款應通過書面催收。讓對方簽字蓋章確認,重新確認還款日期,確認無法收回的及早處理。
三、未收到貨款時不能先開發票,避免對方賴賬
在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活動中,銷售方先開具發票,購貨方收到發票后再支付貨款,這是非常常見的做法。但是這種做法隱藏著被賴賬的風險。
法律規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如果款項未收到,應在開具發票時可由對方開具收到發票的收條,要特別注明"款項未收到",或在發票背面寫上"給付發票時款項尚未支付"并由對方簽字。或者在雙方合同中約定開票時間或收款時間。
以上就是長期掛賬的往來款要怎么處理才妥當的一些方法了,小編希望對財務人員的工作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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