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臺積電,很多人就會說臺積電是美國人控股,不能算臺灣企業。那么臺積電的股權結構到底是怎么樣的,臺積電有哪些主要股東,美國人在其中到底有多少股份呢?臺積電2019年年報里,披露了最新的股權結構。
一、臺積電的股權結構
目前臺積電共計有280.5億股股份,其中包括259.3億股已上市股份,和21.2億股未發行股份。
截至去年12月25日,臺積電有356,373名股東,其中包括350,139名個人股東,但個人股東持股比例總計只有7.79%。臺積電絕大部分股東由機構股東持有。
臺積電股東中有151,730人持股數量為1-999股,總計持股0.12%;有151,188人持股數量為1,000-5,000股,總計持股1.15%;有1,464人持股數量1,000,001股,總計持股91.16%。
在臺積電年報中公布的主要股東名單中,排在第一位的花旗托管臺積電存托憑證專戶,持股比例為20.54%。其次是臺灣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持股6.38%;花旗臺灣商業銀行受托保管新加坡政府投資專戶,持股2.93%;大通托管先進星光先進綜合國際股票指數,持股1.50%;花旗臺灣商業銀行受托保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持股1.41%;新制勞工退休基金,持股0.92%;美商摩根大通銀行臺北分行受托保管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持股0.88%;渣打托管ishares新興市場ETF,持股0.84%;美商摩根大通銀行臺北分行受托保管歐洲太平洋成長基金-受托人大衛費雪等十四人投資專戶,持股0.83%;美商摩根大通銀行臺北分行受托保管景順歐本漢瑪開發中市場基金投資專戶,持股0.80%。
主要股東分為四類。第一類,是臺灣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和新制勞工退休基金,都是臺灣的政府基金,持股數量總和為7.3%。其他都是托管在這其中第二類是新加坡政府投資,持股2.93%,和挪威中央銀行投資,持股1.41%。第三類是托管在臺灣各外資銀行花旗銀行、摩根大通銀行、渣打銀行、大通銀行的投資基金賬戶,投資基金基本都是財務投資者。最后一類后面會專門分析,也就是托管在花旗銀行的花旗托管臺積電存托憑證專戶。
二、21.2億股未發行股份
在臺積電的股份中,有21.2億股未發行股份。什么是未發行股票呢?未發行股票是已經經過公司股東大會通過并已在證券管理機關登記注冊,但尚未發行的股票。
未發行股票和已經發行的股票和流通在外的股票一起反映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未發行股票沒有股息,也沒有表決權。但未發行股票不同于庫存股票,因為庫存股票是已經發行后被公司收回的股票。
21.2億股未發行股票在臺積電股份總數280.5億股的7.56%,甚至比現在大股東臺灣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6.38%的持股還要高。這部分股票主要是預留給企業用于高管和員工股權激勵用的。
三、所謂的第一大股東:花旗托管存托憑證
之所以很多人說臺積電是美國控股,大股東是美國人,就是因為臺積電年報中主要股東名單中第一個就是花旗托管臺積電存托憑證專戶。但如果因為這個認為花旗銀行是臺積電大股東,就大錯特錯了?;ㄆ煦y行只是作為投資銀行(證券公司)來幫助臺積電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發行的存托憑證(ADR)進行交易和結算。
美國存托憑證ADR是美國投資銀行為協助外國證券在美國交易而發行的一種可轉讓證書。通常代表非美國公司可公開交易的股票和債券。根據美國證券法律的規定,在美國上市的企業注冊地必須在美國,美國以外注冊的企業,只能采取存托憑證的方式進入美國的資本市場。而且美國退休基金、保險公司等是不能直接購買外國公司股票的,但卻可以購買在美國上市且向美國證管會登記的美國存托憑證。
一份美國存托憑證代表美國以外國家一家企業的若干股份。美國存托憑證在美國股票市場進行交易,交易程序與普通美國股票相同。存券銀行作為存托憑證ADR的發行人和市場中介,負責存托憑證的注冊和過戶,安排存托憑證的保管和清算。同時,存券銀行還向存托憑證的持有者派發美元紅利或利息,代理行使投票權等股東權利。
通過查閱臺積電美股主要投資者的名單,我們可以看到美股投資者也來自全球各地,而且持有臺積電的股份也都非常分散。美股投資者總計持股20.54%,這些都體現在臺積電股東名單中的花旗托管臺積電存托憑證專戶里。
花旗只是臺積電在美股發行股票的存券銀行,不能說花旗是臺積電的大股東,花旗只負責臺積電在美股發行股票的過戶、保管和清算。類似地,招商銀行股東名單里第一位是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由于招商銀行也在港股上市,招商銀行在港股上市的股票就由這家公司負責過戶、保管和清算,這些股票的所有人當然是招商銀行在港股的投資者,而不是這家結算公司。所以網上說的花旗是臺積電大股東的說法完全是誤解。
四、臺積電的股份變遷
臺積電創立初期臺灣“國家開發基金”占股48.3%,是第一大股東,荷蘭飛利浦占股27.5%,臺塑等7家臺灣企業占股24.2%。臺積電上市后,臺灣“國家開發基金”逐步退出,到2001年持股12.1%,成為第二大股東。
2003年以后,荷蘭飛利浦公司逐步退出,臺灣“國家開發基金”仍然持股6.38%,是第一大股東。
張忠謀、劉德音、魏哲家等高管團隊,持有上億股臺積電股票,股份主要來自2005年以前臺積電以股票的形式發放的年終獎。
張忠謀在創辦臺積電之初就明確“員工即公司所有人”,通過薪酬制度和激勵機制,讓員工分享企業成長發展成果。2001年臺積電明確提出每年稅后可分配利潤的8%留存為“利潤分享計劃”,以股票的形式發放給全體員工,讓每一位員工都成為公司的股東。臺積電鼓勵員工長期持有股票,并從中獲取收益,這是臺積電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
五、臺積電是誰的臺積電?
臺積電的股權結構里,臺灣政府持股6.38%,金融機構持股2.8%,其他法人持股4.55%,外國機構及外國人持股78.48%,個人持股7.79%。
要說外國機構及外國人持股78.48%,也確實可以說臺積電是外國人控股。但是這里的“外國”,指的是臺灣以外,雖然包括歐美國家,尤其是美國的投資機構、共同基金和個人,但其實也包括了中國大陸、中國香港、新加坡政府、挪威中央銀行等全世界的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持股總和。雖然來自美國的機構和個人持股數量也較多,比如美股投資者通過花旗托管存托憑證持有臺積電20.54%的股份,但這些持股正如前面分析的一樣,非常分散,大多只是財務投資,并不會對臺積電的生產經營帶來影響。
臺積電事實的第一大股東,應該是臺灣行政院,臺積電高管和員工也持有不少股份,再加上臺積電還預留了7.56%的股份用于員工激勵,臺積電也還算是臺灣的“國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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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院:楊飛,經濟學博士,高校教師,深度觀察產業經濟與財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