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海外銀行賬戶合理避稅?你不得不了解這些內容!當今社會是一個充滿競爭和挑戰的社會,能不能在競爭激烈的社會存活、適應并立于不敗之地,是對每一個人的考驗。在人民幣出現貶值的形勢下,許多內地居民希望通過配置海外資產來應對這一局面。對于企業來說,企業的經濟效益通常取決于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因此,許多公司為了追求和提高稅收的經濟利益,逃稅,逃稅和其他做法,最近有些小伙伴說他們公司都是通過老板或者法定代表人私賬來避稅。以下特別為大家整理了海外銀行賬戶得相關法律條文,幫助大家更合理得使用自己得賬戶。
央行官方網站公布新修訂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是一個重大利空。
那么,個人銀行賬戶進賬多少會被查呢?
根據規定,下列交易構成了"大額交易",金融機構需要向央行報告: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此條與2006年版的不同,是把"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降低為"5萬元或以上",增加了"含1萬美元")
2.非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此條與2006年版基本相同,只是增加了"含200萬元"、"含20萬美元"的內容)
3.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此條與2006年版基本相同,只是增加了"含50萬元"、"含10萬美元"的內容)
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此條與2006年版的不同,是增加了人民幣"20萬元或以上"的要求,增加了"含1萬美元")
2017年7月1日起實施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包括美國華人在內的所有海外華人持有的中國銀行賬戶都將被徹底清查,資金交易情況將被通報給居住國稅務部門。也就是說,身在美國的你,通過中國各大銀行獲得的人民幣收入,都將被通報給美國,瞞報收入以圖少交稅或逃稅的行為將被美國國稅局掌控!
金融機構在辦理支付結算業務時,若是個人銀行賬戶或現金交易超過大額交易規定額度,金融機構通過相關系統與支付交易監測系統連接,在交易發生后的第二個工作日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由總行介入調查!所以,想要走私人賬戶進行業務往來以達到偷漏稅的企業注意啦,大額交易定會引起金融機構的注意!這已經不是稅局單方面的事情,還將涉及到金融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
個人海外銀行賬戶合理避稅?你不得不了解這些內容!近年來越來越多得人選擇使用海外銀行開戶,很多人可能只是覺得可以通過境外銀行接收外匯,其實境外銀行賬戶的開通對于企業與個人都有很多好處,比如投資境外股票、不動產、購置香港保險等等。不論你是因為什么原因需要海外銀行賬戶,一定要遵守以上的法律條文,注意合理使用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