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
1個標準: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2018年4月份修正);
2個不能: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三大對象(銷項、進項和應納稅額)
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
一般納稅人:
1個標準: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
2個能:能進行健全的會計核算
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
小規模納稅人與個體工商戶是交叉關系的,有關聯,又有差別。小規模納稅人里有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里有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5大區別?
1、計稅方法不同
一般納稅人原則上采用一般計稅方法(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等特定應稅行為的一般納稅人也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
2、稅率與征收率不同
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簡易計稅的除外),目前增值稅稅率包括16%、10%、6%,0。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征收率,目前增值稅征收率包括5%、3%。
3、納稅申報期不同
一般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原則上實行以月為納稅期申報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原則上實行以季度為納稅期申報納稅。
4、增值稅發票使用不同
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和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第一條規定,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
將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由住宿業,鑒證咨詢業,建筑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擴大至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上述8個行業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
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除部分特定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自行開具專用發票外,大部分小規模納稅人不能自開專用發票,如果需要開具專用發票可以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5、抵扣進項稅額的區別
一般納稅人:
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可以作為當期進項稅額按規定進行抵扣;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
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