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最多可以開多少行?沒錯,是8行。
也就是超過8行,你就需要換張發票,當然,你也可以使用清單開票,也就是說發票開出來后只顯示一個總數,具體后附個清單。
對于匯總開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二條明確規定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升級的防偽稅控系統「也就是現在的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者發票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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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使用稅控系統開具清單迷糊了很多人,到底怎樣才是從稅款系統開具的清單,其實要判斷很簡單。
把發票拿著,去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一查就知道了。

首先,匯總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票面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是自動生成的,如票面所示,就是「詳見銷貨清單」,這是標準格式,是改不了的。
然后對于這種發票后附的清單是否是從稅控系統開具的,你得再查一查。
1、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發票查驗平臺。
2、查詢這張清單開票的發票,可以看到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處是詳見銷貨清單,而且下面有個按鈕是查看貨物明細清單。

3、點開查看貨物明細清單,你就可以看到清單明細。

如果沒有查看貨物明細清單這個按鈕,那就說明你后附的清單不是從稅控系統開具出來的,那么你銷售了哪些具體明細,稅務局是沒法監控到的,因為銷售方根本沒把明細錄入到稅控系統。
所以要求從稅控系統開具清單就是為了采集你所有的信息。
至于你用什么紙張打印清單,并沒有要求哈,有人覺得必須要專用清單紙張打印清單才是真正的從稅控系統開具的,這個其實沒理解到實質。
你用這種紙質打印可以

這種A4紙也可以
不管你用什么紙張打印,其只是一種載體而已,實質上只要我們查詢到的明細和清單的明細是一致的,那就沒有問題,就是從稅控系統打印的,當然不管用什么紙張打印,清單的格式樣式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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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這個清單開票,有個朋友給二哥發了一張發票,如下圖

她問,這張發票打的一批,發票后也附了一個清單,問這個合不合規發票?
其次首先我們看發票票面,票面顯示一批,說明銷售方意圖是清單開票,而清單開票的發票票面都會顯示標準格式,詳見銷貨清單,這張發票并沒有,直接用了一個籠統的品名,展板,然后打了一批。直觀感覺就不像是從稅控系統打的清單。
然后登錄進查驗系統一看

沒有明細按鈕,也就明確了,不是從稅控系統開具的清單。
再看發票的后附清單

這格式一看就是自己手工做的,格式都不是標準格式。
所以很明確了,這張發的清單并非從稅控系統開具的,而是自制的。
那么這種發票到底能不能用呢? 合規嗎?
我們看到,這張發票是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國稅發〔2006〕156號只規范的是專用發票,其實現行稅收規定中,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清單并未強制要求必須使用新系統開清單,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16號文發布后,貨勞司還有個解讀,里面是這樣寫的,如果購買的商品種類較多,銷售方可以匯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可憑匯總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購物清單或小票作為稅收憑證。
所以,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匯總開具,可以從新系統開清單,也可以自制。當然,不管怎樣,清單開具都是建立在如實開具基礎上的,你如果刻意不從稅控系統開清單目的是為了張冠李戴,胡編亂造貨物明細,那當然肯定是不允許的。作為購買方,你要審核的是清單和你的貨物是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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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服務類發票是否要提供清單呢?這位朋友又發票了一張體檢費的發票給我。

其實,開具發票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與真實業務一致,這個所謂一致不是說你提供了體檢服務就非要寫明B超、X光具體類別,餐飲服務就要開雞鴨魚肉,各種菜名。
提供服務行為,對于你來說你的產品就是服務類,就是生活服務,餐飲服務,你直接開具就可以了。

同理也適用于其他服務類的發票,比如你提供建筑服務,提供的租賃服務等等,具體可以參考開票的商品編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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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購入零散配件進行組裝成臺機器來銷售,購進發票都是零件等,銷售時開具發票是否仍需按照零配件的名稱逐一填開?如果不按照來開,是不是就經銷不匹配要被監控?
很多人覺得電子底賬上了后,什么都不敢干了,對政策,對實質理解不清,無法有效指導工作。
關于這個問題,其實你真的多慮了。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企業開具發票時,必須確保發票開具的項目內容與實際經營業務一致。2017年16號公告要求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
你公司最終銷售的產品確是組裝電腦,則應按組裝電腦據實開具。所謂經銷不搭配主要還是針對沒有任何生產加工的商貿企業,這種企業本身就是應該購買商貿銷售什么,如果出現異常,肯定存在問題,你有加工,你的產品形式已經發生了變化。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你去買車,4S點是給你開車輛,還是給你開倒車鏡、鋼板、橡膠輪胎?4S的產品是整車,不是這些零件。
這個問題就類似于餐飲費開清單,你的產品和服務是什么就開什么,業務真實才是最重要的。
還比如有人問我施工用了一些水泥,鋼筋,我開票是否要開明細?其實你的提供的服務就是建筑服務,開建筑服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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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嚴格審核清單?因為如果銷售方存在貓膩篡改開具增值稅發票的《銷貨清單》品名,造成銷貨方存根聯《銷貨清單》的填開內容與購貨方抵扣聯《銷貨清單》的填開內容不一致的情況發生。
說的輕點你那是發票本身就存在不合規的情況,說的重點,就是虛開!背后隱藏的風險你還是未雨綢繆的好!
比如,銷售方為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自己在稅控系統做一個清單,然后給你的是自己單獨做的一個系統外清單,或者干脆就不做清單,然后按照你的要求做一個清單。更嚴重的是如果銷售方存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那接受這種發票的單位就存在接受虛開發票的風險,所以一定要注意。
稅務局規定必須從系統開具清單,也是為了全面豐富電子底賬內容,全面監控上下游購銷情況,震懾虛開虛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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