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企業生產經營中,因業務需要難免會有一些臨時用工,而給臨時工發放的報酬在賬務上該如何處理?到底按“工資、薪金”還是按“勞務報酬”入賬?這不僅關系到是否需要發票的問題,還會有涉及個稅等稅務風險。下面快跟著小禾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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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的勞務費列支問題有哪些
先思考這幾個問題,遇到下列情形,賬務該如何處理,又會有什么風險呢?
情形一:公司請保潔阿姨打掃衛生,每天下午工作3小時,2000元/月,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交社保。
情形二:“十·一”黃金周,店鋪促銷請人發傳單,5個人3天,每人每天100元,共1500元。
情形三:開服裝網店,為準備“雙十一”特賣,請熟人介紹的攝影師拍攝并制作精美樣圖,支付友情價2000元,無發票。
以上僅是實務常見的幾個案例,但類似的問題還有非常多,然而,這些費用開支,又確實難以取得合法支出憑證。歸根結底,都是臨時工的勞務費列支的問題。
在這個萬眾創業的年代,作為獨立的個人,依靠自己的一技之長兼職賺點外快很正常,很多企業也經常尋找個人干點項目,但是往往都因發票的問題讓公司財務頭痛不已。財務規范的企業得要有發票才能給報銷入賬,而個人往往又是不想提供發票的。

那么問題來了,為什么財務人員非得要索取發票,就不能和企業員工一起并入工資表,代扣個稅,然后發放?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在財稅2016年36號文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于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所以,員工為本單位提供的服務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支付員工的工資可以造表發放,不需要員工為單位提供發票,但是需要為其繳納社保。
針對情形一:長期在企業工作,即使未與企業簽訂合同,也應視為企業員工,其所發工資應當按“工資、薪金”入賬,并按“工資、薪金”項目進項個人所得稅申報。
小禾有話說
即便是勞務派遣,依然會牽扯到各類稅種政策,如何有效管理各項費用支出,計算工資薪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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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種途徑解決
臨時工未繳納社保
臨時工因為未繳納社保,將可能面臨補繳社保、滯納金,以及罰款等風險。這又該如何避免呢?
有三種途徑:
第一:與家政服務公司或勞務派遣公司合作,簽訂服務或派遣協議,可以取得發票直接入賬,可以避免社保風險及勞動糾紛,缺點是費用可能偏高。
第二:在企業招聘時需要注意籌劃,最好是招聘已經獨自繳納社保的個人,例如已經參加城鎮居民社保、新農村社保的人員或內退、提前退休的人員,公司招聘此類員工可以不繳納社保。
第三:與此類員工訂立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按小時結算工資。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用人單位不需要為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而只需要為員工參加工傷保險,而工傷保險費率非常低。但缺點是不得超過用工時長,必須是真正的非全日制用工才行,否則將視為全日制用工。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而作為非單位員工獨立提供的勞務,應當按照“勞務報酬”入賬,并按照“勞務報酬”項目申報個人所得稅,除特殊規定外,應該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并同時提供正規發票。個人無法開具發票,可通過稅務機關代開的形式開具發票。
特殊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28號)第九條: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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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零星經營業務
勞務報酬處理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對個人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起征點一般是500元一次。
情形二正好符合此類特殊情形,可以不提供發票,但需要收據,且收據要寫上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需要注意的是,勞務報酬800元以下雖然無須預繳個稅,但是也必須要進行個稅中的“勞務報酬”項目申報。
情形三屬于典型的勞務報酬,且不屬于特殊規定的范圍,則必須要提供相關發票否則存在白條入賬的風險。
這也有兩種處理方案:
第一:費用發生時按“勞務報酬”入賬并申報個人所得稅,但是在匯算清繳時需要做納稅調增處理,企業需要承擔這一部分的所得稅費用抵稅損失。
第二:就是企業以個人的名義去稅局代開。個人不愿意去就自己去,個人嫌稅重,則可以與對方簽訂一個包稅的價格,把稅金開進發票。一方面滿足了個人只拿稅后收入的要求,一方面滿足公司入賬的要求,兩全其美。
所謂包稅,不是說納稅義務發生了改變,納稅義務還是個人的,只是說這部分錢企業幫忙支付了,而且把金額開到發票里面,個人只拿稅后酬勞。
ok,小主們,以上就是關于臨時工工資的處理問題,小禾已經說完了,你明白了嗎?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文章底部留言,小禾為您及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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