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配圖
隨著手機支付時代的到來,手指輕輕一點,轉賬付款即刻完成。手機支付在帶來便利的同時,有時卻也會造成麻煩。
最近,杭州桐廬的吳某就因為微信轉賬多了一件煩心事。
微信轉賬轉錯人,還被對方拉黑了
3月中旬,吳某通過微信支付給好友英英轉了3000元,用于歸還之前的欠款。本以為兩人之間的帳已經結清,不料,3月底的時候英英卻又找上門來,要求吳某歸還3000元。吳某納悶了,自己明明早已通過微信轉賬歸還欠款了呀……
細查之下,吳某才發現自己當初轉賬的時候沒有注意聯系人,將3000元誤轉給了微信好友徐某。這下吳某急了,連忙聯系徐某,徐某卻早已將其拉黑。
吳某與徐某是在飯桌上遇到的,他們通過共同的好友介紹認識,并互加微信,平時基本不聯系,哪知道現在卻發生了這樣的烏龍。吳某輾轉找到徐某,說明了來龍去脈,并要求徐某返還這3000元。但徐某表示,其因工作原因,微信賬目往來較多,不記得有這樣一筆款項,一口咬定未曾收到吳某的3000元。
多次找徐某協商未果,無奈之下,吳某一紙狀紙訴至法院,要求徐某返還該筆款項。
鬧上法院,聯系騰訊公司后,終于真相大白。
桐廬法院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本是微信好友,涉及的金額也較小,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
吳某與徐某來到法庭后,情緒都比較激動,法官當即耐心安撫當事人情緒,請雙方敘述案件經過并請雙方出示微信轉賬記錄。法官查閱吳某手機后,確認吳某曾向徐某轉賬3000元的事實,而徐某手機的微信轉賬記錄已被清空。
為查清徐某的微信賬戶收支情況,法院工作人員致電騰訊公司。騰訊公司協助恢復了徐某微信賬號的賬單,確認的確存在該筆到賬。
經過法院與雙方多次的溝通和確認,近日,法院通知雙方到庭,徐某將3000元通過微信當場轉還給吳某,雙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本案中,徐某收到的3000元屬于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因此,若有不當得利事件發生,受損方要及時聯系對方退還所得利益,受益方也負有返還的義務。
微信賬單在手機端刪除后,可致電騰訊公司通過后臺數據恢復,如的確收到他人誤轉的款項拒不返還,則構成不當得利,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社會經濟活動中,網上轉賬需謹慎,付款信息多核實;誤收轉款別僥幸,積極配合退失主。
作為受害人,發現自己權益受到侵害時,要馬上與對方溝通,溝通不成,及時起訴。同時要注意對方身份信息的收集、證據材料的保存。作為受益方,也萬不可存僥幸心理,對于獲得的利益要及時返還受害人。
微信轉完賬就被騙子拉黑怎么辦?公安說這么做可能能追回錢!
效果如何大家不妨記下來,萬一碰到可以試試!本方法適用于所有Android系統及IOS系統
1:打開微信“發現”進入小程序搜索
2:搜索“騰訊110”
3:進入小程序,點擊“我要舉報”
4:選擇相應的違規行為的類型
5:把相關信息填寫完整、說明被騙詳情,幫助尋回被騙資金
6:上傳轉賬和被拉黑頁面截圖
最后一定記得報警:如果產生資金損失,建議盡快聯系當地公安局報案,騰訊110會全力協助。
以防萬一!轉給大家!
來源:綜合杭州中院 桐廬法院;文僅供交流學習 ,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