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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送了一則判例引發網絡關注。帶貨主播小娟因私自與第三方合作開播被MCN訴至法庭,最終被判支付百萬元違約金。
2019年1月,廣州一高校畢業生小娟與迦某公司簽訂《藝人網絡合作協議》,并在合同中約定了“不得同時在任何其他平臺參與直播及任何其他形式的線上及線下活動”。
迦某公司是從事電子商務直播銷售產品的公司,自2019年7月起迦某公司開始安排小梅為某淘寶店鋪進行直播。
2020年3月,小梅以“準備回老家養身體備孕生娃”為由,對公司表示“明天不播了,之后我就回老家了”,但迦某公司并未同意。
4月2日,該淘寶店鋪提出想讓小梅為其直播,在迦某公司未同意的情況下,小梅于4月3日晚開始為該淘寶店鋪進行直播。
因小娟私自為其他公司提供直播服務,迦某公司對小娟發起訴訟解除合約,并要求小娟支付違約金100萬元、違反競業禁止違約金條款50萬元合計150萬元。
白云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小梅向迦某公司支付違約金100萬元,駁回迦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宣判后,小梅提出上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爭議焦點:“合作”還是“雇傭”?
主播跳槽需支付天價違約金,此前早有案例。此前幾年游戲直播正當風口,主播跳槽引發的天價違約金糾紛屢屢發生。
2017年8月,曾被稱為“王者榮耀一哥”的虎牙主播嗨氏跳槽至斗魚,因此陷入違約糾紛。
2018年11月,廣州中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判決確認嗨氏需向虎牙公司支付違約金4900萬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等40余萬元。
2019年12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主播韋朕合同糾紛作出判決,判定韋朕(直播名:韋神)跳槽系故意違約,向原告斗魚支付違約金8522萬元。
2018年9月,游戲主播蛇哥因跳槽被斗魚訴請支付違約金1.45億元。
此前,天價違約金糾紛往往發生在頭部主播身上,這和主播所擁有的巨量粉絲與流量相關。
糾紛的主角往往在協議訂立之時就已擁有不可小覷的流量與名氣,他們為平臺帶來的,不止是“一個主播”的勞動力,更有忠實的粉絲。自帶流量的他們有底氣和平臺進行談判,并展開相對公平的合作。
在本次主播違約事件中,卻存在不同的情況。
被告人小梅認為,自己和迦某公司之間應為勞動關系,而非合作關系。迦某公司通過簽訂《藝人網絡合作協議》的方式掩蓋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意圖規避勞動合同法的強制性規定,逃避己方作為用人單位的責任。
小梅認為,迦某公司無打造藝人等服務的能力和資質,完全是利用自己社會閱歷淺,無法辨別風險,誤導自己簽下格式合同,協議應為無效協議。
白云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簽訂合同仍為一般的合作合同,雙方訂立的法律關系并不屬于勞動合同關系。
“雖雙方在協議中對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務費用等內容進行了約定,但雙方并未就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內容作出約定,從現有證據來看不能證實雙方存在訂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合意,雙方之間亦不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隸屬關系”,并因此做出判決。
或由于主播工作模式的特殊性,主播與公司產生糾紛并不罕見。
通過無訟查詢法院裁判文書發現,包含“網絡主播”關鍵詞的結果在近年來顯著增長。2017年時,與“網絡主播”有關的裁判文書僅74條,而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別為162、236、236條。
“只工作,不上班”真的有這么美好么?
QQ瀏覽器大數據發布的一份名為《95后的就業觀》的報告顯示,54%的95后最向往的職業是“主播、網紅”,其次依次為配音員、化妝師、Coser等。
商務部數據顯示,僅2020年上半年,活躍電商主播人數超過40萬。
美團財報顯示,2020年在美團平臺上獲得收入的騎手超470萬人。有媒體認為,全外賣行業騎手數量或超900萬人。
2020年6月程維曾對外表示,滴滴網約車司機數量為1166萬人。
這些新興行業下的數以千萬計的從業者,他們崗位不同、行業不同、收入不同,但均存在一個共同點:就業更為靈活——無論是時間上,抑或是收入上的。
這一代的年輕人,越來越不喜歡朝九晚五的打卡上班了。“只工作,不上班”這一非典型的工作模式正在被更加廣泛的采用,但這也為勞工權益帶來了隱憂。
在雇傭關系中,用人單位需承擔相應責任,而在“合作”關系中,卻不必如此。
今年初,餓了么騎手送單途中猝死,因無工亡賠償曾引發輿論熱議。
在蜂鳥眾包(兼職騎手接單平臺)用戶協議中明確寫出:“您與蜂鳥眾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雇傭關系……向您發放相關的資金獎勵不屬于薪資,不等同于認可了您與蜂鳥眾包的勞動/雇傭關系。”
在新興業態中,此類以兼職代替雇傭的情況屢見不鮮,在海外亦有相似案例。
以Uber為例,此前Uber司機以“獨立承包商”身份與Uber訂立協議,并無訂立雇傭關系。
他們擁有更靈活的工作時間、更自由的工作量、不需要面臨辦公室政治等諸多優勢。而作為代價,這些群體需要自行解決保險、退休金等問題,且不存在最低工資標準。
目前,這種關系的轉變已初現端倪。
2019年9月,美國加州正式簽署了AB5法案,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該法案重新定義了“雇員”的標準。
在AB5法案生效后,諸多零工經濟中的工作者將被視為雇員,并享有雇員所應擁有的權利。這一法案為Uber、Lyft等網約車平臺及外賣送餐平臺帶來了深遠的影響。
無獨有偶,在一場歷經6年的官司之后,今年2月,英國最高法院裁定,Uber應將其平臺的司機視為雇工。這一判決或將影響英國7萬名Uber司機。
新業態用工、傳統用工,我們如何選擇?
在網絡上, “只工作,不上班”這一口號被廣泛傳播。在百度上以其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結果超過7000萬條,這一看似自由的工作模式備受年輕人推崇。
如今,隨著新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崗位均已支持這種工作模式,在部分崗位中甚至已成主流。
以網絡直播為例。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網絡直播早已經歷過風口,無論是帶貨主播、游戲主播、才藝主播,均競爭慘烈,未簽約MCN的素人主播很難出頭。已經可商業化運作的主播大多早已與MCN簽訂排他性合同。
2020年07月,13部委聯合發布《關于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
意見中提出,鼓勵發展“新個體經濟”,并指出:“積極培育新個體,支持自主就業。進一步降低個體經營者線上創業就業成本,提供多樣化的就業機會。支持微商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的自主就業、分時就業。”
渾水向業內人士了解主播現狀。據稱,主播中很少有人可以“個體”化運作,“分時就業”、“多點執業”較難實現。盡管甲乙雙方法律法系并不是雇傭,但主播們工作的服務對象,同一時期內仍然僅為一家MCN公司。
在新經濟、新業態蓬勃發展的當下,新生事物的發展壯大,仍需更多的探索。
《意見》明確提出,要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勞動權益保護、保費繳納、薪酬等政策制度,并指出“明確平臺企業在勞動者權益保障方面的相應責任,保障勞動者的基本報酬權、休息權和職業安全,明確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新業態用工規模迅速壯大,新興崗位層出不窮。在未來,人們會懷念傳統用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