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IDC)是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相應的機房設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為用戶的服務器等因特網或其他網絡的相關設備提供放置、代理維護、系統配置及管理服務,以及提供數據庫系統或服務器等設備的出租及其存儲空間的出租、通信線路和出口帶寬的代理租用和其它應用服務。
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經營者必須提供機房和相應的配套設施,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從事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就需要辦理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IDC)經營許可證,全網IDC數據中心許可證,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受理審批,獲頒該項行政許可的企業可以跨地區建設機房和開展服務器托管、網盤、云計算、虛擬主機、服務器租賃等IDC業務。
IDC許可證業務應用
IDC許可證申請條件
- 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 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省內IDC業務100萬元人民幣/全國IDC業務1000萬元人民幣
- 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能力
- 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 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 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 建設相應的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統;信息安全管理機制及方案
申請IDC許可證系統評測要求
IDC/ISP/CDN許可證系統評測區別
辦理IDC許可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 申請IDC許可證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 申請IDC許可證公司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掃描件。
- 申請IDC許可證公司的企業法人股東的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企業法人股東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掃描件(要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章);公司的自然人股東二代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件。
- 3名員工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原件彩色掃描件。
- 3名員工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
- 股權結構圖(簽定協議后,我司提供);。
- 部分省份需要有技術人員。
- IDC機房租賃合同或自建機房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