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VPN
VPN是虛擬專用網絡(Virtual Private Network),是專用網絡的延伸,屬于遠程訪問技術,它包含了類似Internet的共享或公共網絡鏈接。通過VPN可以以模擬點對點專用鏈接的方式通過共享或公共網絡在兩臺計算機之間發送數據。也就是我們所謂的“翻墻”,其實是指繞過相應的IP封鎖、內容過濾、域名持、流量限制等,實現對網絡內容的訪問。在我國網民所稱的“翻墻”,一般是指繞開我國的法律管制,瀏覽境外服務器的相關網頁內容。
二,使用VPN違法嗎?
為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也為了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管理,保障國際計算機信息交流的健康發展,其實我國就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其中規定了“計算機信息網絡直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安機關會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而在2017年的1月,工信部發布了《關于清理規范互聯網網絡接入服務市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準,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專線(含虛擬專用網絡VPN)等其他信道開展跨境經營活動。民間可以使用的非法“梯子”越發稀少,跨國企業租用VPN逐步實現規范化管理。
三,VPN有合法的嗎?
其實政府也明確了對于VPN的監管態度和原則,即:“外貿企業、跨國企業因辦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過專線等方式跨境聯網時,可以向依法設置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租用。” 根據《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企業可以向設置國際通信信道出入口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申請,并且所申請的國際聯網專線只能企業內部使用,不能用于經營電信業務。
四,總結
在我國的管理中VPN服務在民眾當中屬于“違法”行為,它是通過技術非法瀏覽境外服務器的相關網頁。但是外貿企業、跨國企業可以向政申請,進行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