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tatic變量
按照是否靜態的對類成員變量進行分類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靜態變量或類變量;另一種是沒有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實例變量。
兩者的區別是:
對于靜態變量在內存中只有一個拷貝(節省內存),JVM只為靜態分配一次內存,在加載類的過程中完成靜態變量的內存分配,可用類名直接訪問(方便),當然也可以通過對象來訪(但是這是不建議使用的)。
對于實例變量,每創建一個實例,就會為實例變量分配一次內存,實例變量可以在內存中有多個拷貝,互不影響(靈活)。
2、 靜態方法
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任何的實例也都可以調用,因此靜態方法中不能用this和super關鍵字,不能直接訪問所屬類的實例變量和實例方法(就是不帶static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只能訪問所屬類的靜態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
因為static方法獨立于任何實例,因此static方法必須被實現,而不能是抽象的abstract
3、 static代碼塊
static代碼塊也叫靜態代碼塊,是在類中獨立于類成員的static語句塊,可以有多個,位置隨便放,它不在任何的方法體內,JVM加載類時會執行這些靜態的代碼塊,如果static代碼塊有多個,JVM將按照它們在類中出現的先后順序依此執行它們,每個代碼塊只會被執行一次。
4、 static成員變量的生命周期
· 加載:JAVA虛擬機在加載類的過程中為靜態變量分配內存。
· 類變量:static變量在內存中只有一個,存放在方法區,屬于類變量,被所有實例所共享
· 銷毀:類被卸載時,靜態變量被銷毀,并釋放內存空間。static變量的生命周期取決于類的生命周期
類初始化順序:
· 靜態變量、靜態代碼塊初始化
· 構造函數
· 自定義構造函數
結論:想要用static存一個變量,使得下次程序運行時還能使用上次的值是不可行的。因為靜態變量生命周期雖然長(就是類的生命周期),但是當程序執行完,也就是該類的所有對象都已經被回收,或者加載類的ClassLoader已經被回收,那么該類就會從jvm的方法區卸載,即生命期終止。
靜態和非靜態訪問規則:
先出生的可以訪問先出生的;
先出生的不能訪問后出生的;
后出生的可以訪問先出生的;
后出生的可以訪問后出生的;
先出生的:類 靜態方法,靜態變量;
后出生的:對象 非靜態方法(一般的成員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