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學法減分?
機動車駕駛人處理完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后累積記分未滿12分,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并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可以申請在機動車駕駛人現(xiàn)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記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最高扣減6分。
2。“學法減分”申請流程
■ 用戶登錄“交管12123”手機App,在首頁,點擊“學法減分”按鈕→進入學法減分申請頁面,或者在首頁點擊“更多”→進入業(yè)務中心頁面,在“學習教育業(yè)務”模塊下點擊“學法減分”按鈕→進入學法減分申請頁面→選擇“網上學習考試”,點擊“申請”按鈕。
■ 已完成受理的,點擊“前往學習”,通過實人認證后,點擊“視頻學習”進行學習,頂部區(qū)域實時更新學習進度,在學習過程中不定時彈出抓拍人臉界面,比對通過繼續(xù)學習。
■ 學時學滿后,進入該學習記錄提交頁面,點擊“提交學習”按鈕進行提交。
■ 在已經完成學習的情況下,點擊“前往考試”進入考試,如之前考試沒通過且剩余考試次數(shù)還有的情況下,點擊“前往補考”進入補考。
■ 考試通過的用戶,可點擊“前往查看”按鈕,跳轉至“網辦進度”查看記錄。
3。哪些駕駛人可以參加學法減分?
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不區(qū)分駕駛證準駕車型,也不區(qū)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未滿12分且符合申請條件的,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1。本記分周期內或者上一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參加滿分教育記錄的;
2。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3。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4。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5。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6。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審驗教育時,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記錄的。
“學法減分”常見的問題
“學法減分”規(guī)則及流程是什么?
1。參加網上學習考試的,駕駛人應當在申請成功之日起三日內完成學習,學習完成后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考試,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
2。整個流程分為四個步驟,分別是網上學習考試申請、網上學習、網上考試、駕駛證減免分。
參加“學法減分”有次數(shù)限制嗎?
沒有次數(shù)限制。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后將不能繼續(xù)參加“學法減分”。
如果自己的駕駛證只扣了3分,是否可以考試6次,在完成本次扣分,還預存3分?
這是不允許的。根據(jù)規(guī)定,只有駕駛證有扣分,而且扣分在12分以下才符合該項條件。
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是否可以理解為每個記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不是。“駕駛證的記分提高到18分”是對“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改革措施的誤讀。
減免記分是在機動車駕駛人現(xiàn)有累計記分分值中扣減,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更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不能將“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理解為將記分周期內的滿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參加學習考試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參加學習考試的內容包括:交通違法行為判斷與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xié)商處理、快處快賠相關規(guī)定;常見交通標志、標線和交通警察手勢辨識;安全行車常識;高速公路駕駛常識;惡劣天氣和復雜道路駕駛常識;文明駕駛常識;防御性駕駛知識;緊急避險常識;駕駛心理健康知識;其他相關知識。
完成一次學習后,任何時間均可申請參加考試嗎?
不可以。必須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請參加考試。
參加考試時長是多久?題目有多少?題型有哪些?答對多少合格?
考試時間為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系統(tǒng)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答錯或者超時未答累計3題的,系統(tǒng)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并退出考試。考試未通過的,可以在24小時內申請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
用手機學習或考試的時候接打電話,會影響學習或考試嗎?
會影響,請勿在學習和考試過程中接打電話。如果在學習和考試過程中接打電話或退出APP,會影響學習、考試結果。
還有哪些情況會導致學習或考試不通過呢?
以下情形也將導致學習、考試不通過:
1。隨機抓拍時未采集到人像的;
2。人臉識別比對未通過的;
3。實人認證未通過的;
4。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將會面臨什么樣的后果?
1。本次“學法減分”無效;
2。 三個記分周期內,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受理其“學法減分”申請;
3。加入互聯(lián)網服務平臺黑名單,三年內不得通過互聯(lián)網服務平臺、自助機辦理公安交管業(yè)務;
4。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申請“學法減分”期間,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是否可以繼續(xù)申請學法減分?
不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按照規(guī)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
對學習考試審核結果不通過有異議的如何處理?
在收到審核結果后24小時內申請復核。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并告知復核結果。
“學法減分”福利雖好但還是提醒大家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
安全文明駕駛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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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