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開車,難免會遇到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交警叔叔一般都會開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例如下圖(網上下載)
認定書是你今后與事故對方協商調解、保險理賠甚至是法院訴訟的重要依據
而你會看事故認定書嗎?
大多數人拿到認定書,關心的是我的責任是多少,全責、主次責或者是無責任
而事故認定書中有一個重要細節你不一定注意
那就是該認定書尾部的幾行細字,尤其是“當事人對本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自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這個規定很重要,3天很快會過去,過了3天,如果你認為責任劃分不合理,損害了自己的利益,就不好再行使復核的權利了。
而事故認定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來使用的,它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不能就事故認定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一般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都是涉及賠償糾紛的民事訴訟或涉及交通肇事的刑事案件。
在這類案件審理中,雖也涉及對事故認定書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但法官一般都認為事故認定是交警對事故專業的技術判斷,都會予以高度的尊重。
所以如果真的認為責任劃分不合理,趁早去上級復核,上一級交管部門會在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