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是簡歷的初篩者,對是否錄用只有建議權,一旦你進入領導面試,你的“生死權”就不掌握在HR的手中,除非你得罪了他們,導致最后他們想方設法不給你發offer,因為沒有HR是會跟自己的KPI過意不去的。
1、從問題本身來講,職場空窗期久了就意味著脫離工作崗位時間久,可能技能會弱化,再次上手會需要更久的時間,同樣,從環境適應來看也需要更久的時間,對于工作的效果可能會有影響;
2、空窗期久的人,意味著有不上班的資本,經濟壓力也會小些,也許一言不合就裸辭了,這對用人單位來講,風險是很高的;
3、但有的時候,這個只是拒絕的說辭罷了,前提是手頭的簡歷夠多、有的挑,相對而言肯定是更青睞在職的或者剛剛離職的。
那,面試的時候,我們針對空窗期應該如何解釋呢?
第一:職場空白期1-3個月
跳槽換工作,有不超過3個月的空窗期是非常正常的,一般來說面試官和HR不會太在意;
如果大家實在擔心,可以在寫簡歷的時候直接寫目前在職,面試的時候解釋下,不過要準備一個比較充分的裸辭的理由;
如果面試官深挖,可以回答:自己對于職業規劃非常謹慎,最近一直在面試拿到幾個offer,但是都不滿意,所以一直在找新的機會。
第二:職場空窗期3-12個月
處于這個時間段的人,招聘方的顧慮會非常大,他們會擔心是不是去創業然后失敗了出來找工作(這個會牽扯到對市場的不精準判斷,有些公司會介意);當然也會擔心是不是最近頻繁跳槽,所以沒寫到簡歷上去?還有就是能力太差,一直沒找到工作等等;
針對這種情況,首先一定要找一個客觀和無法拒絕的理由,比如家里老人生病、回家照顧,比如因為懷孕等原因需要在家照顧孩子;需要向面試官表明不是自己不想上班,而是因為某些原因不得不短期內離開職場;
此外我們可以說一下在這段時間為了再次進入職場學習了哪些技能,比如數據分析、項目管理、office軟件使用,或者考取了某個證書,這樣可以給招聘方留個好印象;
最后,一定要表決心,事情都處理好了(沒有后顧之憂),現在已經做好了回歸職場的準備。
第三個:職場空窗期1年以上
空窗期1年以上,一般是因為離職創業失敗和身體原因調理休息,但是這兩種情況不建議如實說;
先來說創業,創業的人最容易不滿足職場現狀,不好管理,穩定性也差,而且這兩年市場大環境不好,再去創業會顯得缺乏市場認知,但是可以說自己是在這家創業公司擔任某某崗位,最后因為公司經營不善或者不太適應選擇離開;
如果身體原因,招聘方會擔心不能接受高強度工作、身體不好需要經常請假等,這種情況可以說是在幫朋友或者親戚處理些工作的事情,順便調整下自己,休養下重回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