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來源于道方圖說 ,作者Funto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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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開庭了,你知道要做些什么嗎?對于闖蕩律界多年的律師來說,可能憑借下意識的習慣,就可以很好地完成庭審的準備。但是對于一個年輕律師而言,免不了隨著開庭日期的臨近而忐忑不安,不時擔心自己會不會遺漏點重要事項導致案件出現巨大風險。莫慌,讓我們順著時間線好好過一遍庭前準備事項一覽表。
庭前半個月
遇事不決就開會,這是荷花律師的口頭禪,也是方圖人最大的日常真實寫照,庭審這么大的事當然要開一次庭前會議啦!來來來,讓我們開會檢查一下!
一、檢查起訴狀是否需要變更
1. 原被告的主體信息是否有變更
我們在寫起訴狀時已經對著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身份證進行逐字確認了,還有這個檢查的必要嗎?真的很有必要!
很多時候案件的當事人都是公司,實際經營中可能會出現更名的情況,但往往客戶不會主動告知你公司更名的事實,如果我們沒有在庭前進行查詢及時將變更情況告知法院,等到法官發現的時候免不了要被法官 diss 一番,搞不好后面還需要就此事實單獨進行庭審。
另外,如果被告有變更,搞不好還有意外的驚喜。在筆者辦理的一個商標侵權案件中,我們在準備庭審時正愁如何找到股東擔責的證據,結果發現某公司被告在庭前進行了簡易注銷[1],我們果斷向法院申請追加該公司股東為該案被告,最終法院判決認定該公司未經法定清算程序,故作為其股東應當就其侵權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2. 權利狀態是否發生變更
在知識產權案件中,審查原告訴訟主體是否適格主要看原告是否有權利提起訴訟。具體到商標侵權案件中,主要審查原告是否是注冊商標權人、未注冊馳名商標權人、商標被許可人(注意區分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在起訴之時,原告有權利提起訴訟是毋庸置疑的(要不然也不會被受理立案),但如果立案時原告是商標權人,訴訟期間權利商標發生了轉讓,而本案的侵權行為一直在持續,那轉讓人僅能就轉讓之前的侵權行為主張賠償[2]。在此情況下如果需要對轉讓之后的侵權行為主張賠償,則需取得受讓人的授權(授權內容為授權提起訴訟并代為收取賠償款)或者讓受讓人直接以共同原告[3]身份參與訴訟。
二、證據是否有更改
1. 是否有遺漏證據未提交
我們辦理的知產案件從受理、財保、時不時還夾著管轄異議和公告等程序,從立案到開庭往往已經過去了半年,戰線拉得如此之長,難免會發生遺漏的地方。例如以為某份證據已經交給法院了,但實際并沒有提交,法庭之上律師對著證據侃侃而談,法官深情望著律師不知其所云,你說尷不尷尬?所以,庭前還是要回憶一下已經交了哪些材料,如果實在是記性不好還是需要跟書記員確認一下其實際收到的材料有哪些,要不然心怎能安。
2. 是否有新的證據要補充
我們辦理的案件時間跨度通常都很長,在此期間被告可能實施了新的侵權行為,例如使用了新的侵權標識、網店公示的侵權產品銷售量大幅度增加等等,如果我們錯過了這些可貴的素材,等拿到一份不甚如意的判決書之后才看到這些新證據,怕不是要捶胸頓足,懊悔不已,所以最好還是在庭前對被告重新來一次全身檢查!
3. 客戶原件準備清單
知產案件中證據繁多,其中相當一部分證據是原告權利商標的知名度證據,因此需要客戶提供大量的證據原件。因此我們需要整理一份證據原件清單和對應的證據詳情,提前一到兩個星期發送給客戶進行整理。如果要準備的原件特別多、需要準備的原件較為特殊或者客戶是初次準備證據原件對相關事宜不熟悉,我們還需上門與客戶進行當面溝通親自整理。
4. 證物準備
證物是知產案件的伴生物,大多數案件都會有證物,而有的案件的證物尤其多,以我們所為例,為了存放證物特意租了 2 個倉庫,面積超 500 平方,里面堆滿了各式各樣的馬桶瓷磚電器,要從一大堆證物里找一小堆證物,實在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為此我們還專門制定了一個制度(道方圖說|作為知產律師,做好公證物品管理很重要)。確定證物都齊全后,下一步就是運輸到法院的問題了,詳情請看(道方圖說 | 知產律師異地開庭手冊)
離開庭還有一周
一、與客戶溝通
1. 核查證據原件情況以及原件交接表
準備開庭了,客戶也把原件材料交到我們手上了,這時我們需要再次核實客戶拿過來的材料是否為原件,是否和我們的證據一致(例如我們的證據是 2015 年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證書,而客戶給我們的是 2018 年的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證書,則明顯不符合)。核查完畢之后牢記要根據原件接收情況制作原件交接表并給客戶進行確認,要不然后面因為原件缺失問題,你回憶起交接時就沒有這份材料覺得很冤,你猜猜客戶會不會也覺得你很冤,弄不好分分鐘自己也要成為被告。
另外對于一些缺少原件的證據,我們也要另辟蹊徑去找到相關佐證,例如待證的事實是否為生效判決確定的事實,發票是否可以驗證等。如果最終有的證據實在找不到原件,我們則需評估該份證據缺失的風險并及時告知客戶,做到有的放矢。
2. 重要事實確認
訴訟是一項非常嚴肅且非常嚴謹的活動,作為代理人在庭上的每一句發言都與當事人利益攸關,因此當我們對案件中某些事實不甚了解時,切記要與當事人進行書面確認,以防因為自己的發言導致當事人陷入不利之地。
3. 調解意愿確認
調解是庭審必經的一個環節,法官通常會在庭前或者庭后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所以作為代理人還是要在庭前詳細了解當事人的調解意愿,如果雙方都愿意調解且調解成功,那就連庭審都不用準備了。
4. 是否旁聽
如果當事人希望親自到庭旁聽,那么我們就要注意向法院咨詢是否允許當事人旁聽,因為疫情防控政策的原因,有些法院可能會嚴格控制到庭人數。如果法院回復可以,那我們就需要將防疫政策以及要攜帶身份證等要求告知當事人,以免出現人到了法院卻因為核酸或者沒有證件無法進入法庭的“車禍”場面。
二、與法院溝通
1. 是否如期開庭
疫情當下,時勢瞬息萬變,提前打電話和書記員溝通案件是否如期開庭,如若不然到了法庭卻被告知庭審取消豈不悲哉,本地法院開庭可能就是來回兩個小時,要是跨省進行開庭可能就是要在機場暗自神傷了。
2. 對方出庭情況或者是否有提交材料
跟書記員確認如期開庭后,還需要咨詢一下案件材料的送達情況、對方是否有提交材料、對方是否有委托代理人。如果存在公告送達的情況,被告可能會缺席,此時庭審的對手分分鐘變成法官(缺席審理時,法官可能會把自己代入被告身份),庭審準備也要對此有所準備。另外還需要問對方是否有請代理人,應訴能力如何,提交了什么材料,讓書記員盡快安排送達,畢竟開庭前的時間彌足珍貴,早點知道對方的出招,知彼知己才能百戰不殆。
3. 法院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之下,寸步難行,異地開庭免不了要問清當地法院的防疫措施,三天三檢還是 24 小時核酸即可,異地核酸是否可以,各地要求不同,不予列舉。
4. 咨詢是否需要提供起訴狀、答辯狀、證據清單、質證意見等文件的電子版本
一般來說,為了方便法庭記錄,節約庭審時間,法院都會要求雙方提交相關文書的電子版,但有些法院語音識別系統比較先進,可能就不需要。
三、庭審圖表及文書等
1. 庭審圖表
熟悉我們的朋友都知道,庭審圖表是每一位合格的方圖人的必備技能,也是方圖所的秘密武器,來看看我們的武器庫里都有什么武器吧。
(1)侵權行為一覽表/公證書公證內容一覽表
我們為什么那么執著要做庭審圖表呢?你以為我們想嗎?只能怪我們證據太多,動輒一千多頁,怎么給法官標重點。為了讓這一千多頁紙物盡其用,我們只能寄期望于做庭審圖表來化繁為簡,力爭將多則千頁的證據變成十來頁的圖紙。讓我們向優秀的人學習一下怎么制表。
《道方圖說 | 揭秘:方圖商標案件庭審準備的秘密武器》
《道方圖說|新手律師打怪升級路之——庭審》
(2)侵權標識對比表(商標)或者侵權產品對比表(專利)
對比表顧名思義就是侵權標識和權利標識的對比、侵權產品和專利的對比。為什么要有這個表?其實是為了更好的視覺呈現效果,畢竟比起圖文并茂的對比表,單純的文字往往顯得過于蒼白無力。對比表雖然名為表,但是其形式卻不限于表,有時候它是一塊大號的 KT 板,時不時拿出來吸引法官注意力;有時候它是一張立在法庭中央的宣傳海報,成為法庭的焦點;有時候它是一段藝術的表演,簡短而震撼人心。總的來說,形式不拘一格,力求眼前一亮。
(3)主體一覽表
并不是每個案件都需要主體資格一覽表,因為有些案件的被告可能就是一兩個,但是有些案件的被告多達十個,如何在有限的庭審時間力爭用最少的時間向法官說清楚各被告的關系,就很考驗一個代理人的功底了,因此如果我們能用一兩張圖簡潔明了地把被告的關系呈現出來就再好不過了。
(4)訴訟請求依據一覽表
什么是訴訟請求依據一覽表?
剛開始時,我覺得這個依據表對于庭審的作用并不大,因為下意識覺得對應的法律依據都是很常見的,為什么還要專門花時間做這么一個表格呢?
直到某個案件沒有做這份圖表,庭上法官突然問起,原告你們的**訴訟請求的具體法律依據在哪里?呃……那一瞬間突然覺得平時以為很常見的法律規定其實也是很難找的。又到了某一次開庭,法官突然問起,原告你們訴訟請求二既要求停止使用又要求變更字號的具體依據是什么?我們非常自信地向法官闡述了對應的法律規定,結果法官聽了直搖頭并開始普法,根據最高院今年最新頒布的司法解釋[4],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停止使用企業名稱的訴求,法院應當判令停止使用,律師還是需要緊跟法律修改的步伐啊,我們頻頻點頭并表示虛心接受。
自此,我頓悟訴訟請求依據一覽表不是為了取悅自己,而是肩負著快速解答法官疑問的使命,更是庭前再度審視整個案件風險的大好機會。
事實證明,每個庭審表格都有其存在的意義,但是每個個案要向法官呈現的內容都是不同的,所以需要制作的表格也是不同的,采取的形式也是不同,有的案件我們想向法官展示被告侵權規模巨大,那我們就針對其經銷規模做一份專門的表格,但有的案件的被告侵權規模可能只需要出示其工廠的幾張照片或者一組數據就已經一目了然了,那么就沒有必要針對經銷商規模制作專門的表格了。
2. 法官檔案
法官檔案是什么?可以簡單理解為法官的類案觀點以及庭審風格,對于庭審準備大有幫助。荷花律師一文讓你頓悟!
《道方圖說|法官檔案,開庭利器》
3. 庭審提綱
我相信每個律師都會有自己的庭審提綱,只不過有的在紙上,有的在心中。每個律師的庭審提綱都是不一樣的,于我而言,庭審提綱就是庭審的預演。從起訴狀是否需要更改,如何舉證、如何質證、舉證質證時要重點闡述哪部分事實,庭審要表達的幾個觀點,就某一問題的類案檢索和法律法規,法官會關注的問題和我方的回應,發問環節要問對方的問題怎么設計等等。
4. 質證意見
如果對方提交了證據,我們當然需要準備一份質證意見好好駁斥一下對方,但注意要簡潔明了,觀點明確,切中要點,如果能從對方證據中找到利于己方的內容那就再好不過了。
5. 另外不要忘了準備一套對方提交的材料哦
開庭前
各位律師,作戰在即,請最后檢查一遍,是否有攜帶律師證、身份證原件以及你的法(律)師袍,我們準備出發!
注:
[1]《民事訴訟法解釋》第六十四條規定,企業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銷前,以該企業法人為當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銷的,以該企業法人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為當事人。
[2]《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侵犯商標權糾紛案件審理指南》
[3]深圳中院《關于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訴訟主體若干問題的裁判指引》第四條第三款,在發生侵權行為至起訴之前,知識產權發生轉讓的,原權利人可以將指控侵權的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一并轉讓給新的權利人。如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的,侵權行為發生在權利轉讓之前,持續至權利轉讓之后,轉讓人、受讓人為共同原告。單獨起訴的,法院應追加另一方為共同原告。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22〕9 號 第二十五條 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的規定,當事人主張判令被告停止使用或者變更其企業名稱的訴訟請求依法應予支持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停止使用該企業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