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者從單位離職以后,醫保卡不能使用的原因是因為參保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以后,用人單位不再為參保者繳納醫療保險費,而參保者本人也未以個人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從而使參保者的醫保卡被凍結而導致不可用。
那參保者在就醫時出現醫保卡被凍結不能使用的情況時,參保者應該如何處理呢?
參保者可以在醫院直接將醫保卡轉為自費結算模式,且個人先自行墊付醫療費用,并保留好發票、清單、病例等就醫時的相關材料。
然后及時的將離職后斷繳的醫療保險費補繳上。
醫保保費補繳完以后,中斷保費期間產生的醫療費用,就可以按規定享受醫保的報銷待遇了。
但報銷時,需要參保者攜帶報銷需要的相關材料去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手工報銷,不能在就醫的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另外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保費補繳時間,必須是在斷繳三個月之內及時補繳才可以按規定享受醫保報銷待遇。
如果參保者離職以后的醫保費斷繳時間已經超出了三個月,即使補繳上保費,此次就醫產生的醫療費用也不能享受報銷待遇。
因為按照醫保政策規定,參保者斷繳保費超過三個月以上再續交保費,就需要有三個月的等待期,而等待期之內發生的醫療費用是不能享受報銷待遇的。
所以參保者離職以后產生的就醫費用,如果是發生在斷繳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期間內,即使補繳完保費也不能享受報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