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是現(xiàn)在非常受青睞的代步工具,電動車在短途出行中效率高,費用低,不怕堵車,容易停車,這些優(yōu)勢讓它在城市、農村都具有很高的實用性,而作為便民化很高的交通工具,早期受到騎車亂象多所帶來不少的交通事故,于是,現(xiàn)在的電動車上路,就必須要上牌照。
那么,上牌照需要什么樣的手續(xù),之前小行家也多次分享過,電動自行車只需要攜帶身份證、購車發(fā)票、合格證,就可以辦理號牌,而且,目前多數(shù)地方對于電動自行車辦理號牌,一般都是免費的。
但小行家近期在刷視頻的時候,看到一位網(wǎng)友發(fā)布標題《2輪電動車上牌,為啥要拆掉尾箱、保險杠、靠背?不拆還不能上!》,就饒有興趣地點進去看了看。
而視頻開頭就是“靈魂一問”,為什么電動車出廠帶的靠背在上牌的時候,必須要拆掉,不拆就不能上牌,尋求廣大網(wǎng)友的答案。
關于電動車上牌問題,小行家畢竟是行內人,對于這些還是比較熟悉的,其實不僅是尾箱、保險杠、靠背,之前還有網(wǎng)友遇到在車管所上牌,后視鏡也必須要拆除的問題,那么,為什么電動車出廠帶的靠背、后視鏡,上牌必須要拆除?其實原因無外乎有2個。
1、 上牌的電動車和備案合格證圖紙不一致
之前上牌車主遇到后視鏡必須要拆除才能上牌,得到工作人員的解答就是,上牌車輛和圖紙不一樣,合格證圖紙是什么樣,來上牌的電動車就應該是什么樣才對,這樣的目的,是保證廠家不隨意更改申報備案車輛的造型、結構。
但往往有的電動車在備案之初,車輛并沒有經(jīng)過優(yōu)化,而進出市場之后,得到反饋需要增加尾箱,增加后靠背,增加后視鏡等實用性較高的零部件,但廠家又沒有申請更換備案,圖自己的便利,給消費者帶來了上牌不便,讓一些車主去上牌“碰壁”,必須要拆除。
當然,也不排除許多說原廠自帶的后尾箱、后視鏡等,其實只是廠家提供的零部件,用來贈送給消費者,但實際上這些是由經(jīng)銷商自己加裝,這種情況最為常見。
2、 加裝了后視鏡、尾箱、靠背超出新國標要求
電動車新國標實施之后,對于車輛生產(chǎn)有了諸多方面要求,其中在電動車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國家標準)6.1.5為尺寸限值,明確電動車必須要符合:
a) 整車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車體寬度(除車把、腳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輪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
b) 鞍座長度小于或等于350mm;
c) 后輪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寬度小于或等于175 mm。
而電動車一旦加裝后視鏡、尾箱、靠背超出以上標準,比如加裝后視鏡很容易導致高度超1100mm,加裝背靠容易導致鞍座長度超過350mm,加裝了尾箱會導致高度超過635mm,一旦超出標準,車輛就不屬于國標電動自行車,無法辦理上牌,因此才需要拆除。
對于上牌需要拆除后視鏡、靠背等,小行家的看法
后視鏡、靠背、后尾箱等,都是電動車上比較實用的裝置,而對于它需要拆除,小行家留意過一些車主看法,不少車主認為不應該拆除,而理由也是很實在,比如后視鏡,許多網(wǎng)友認為,它對對安全非常有利,應當保留。
對于車主的想法,小行家是支持的,對于這些實用性較高的裝置,是應當有的,不應該拆除,但小行家認為,問題并不是出在上牌工作人員這里,他們是遵守新國標要求,遵守相關規(guī)定來給電動車辦理號牌的。
真正應當改正的,應當是一些廠家,不要“投機取巧”式地來設計后視鏡、尾箱,這些東西既然是為車主考慮的,廠家也都明知道車主是需要它們的,就應當真正體現(xiàn)在合格證上,從設計入手,讓車輛既帶有這些實用功能,又不超標,讓后視鏡、后尾箱可以“光明正大”的存在,小行家認為這才是不少電動車廠家需要做的事情。
而現(xiàn)在的情況是,車輛上牌需要拆除,如果車輛上路遇到交警查車,這些又都屬于私自加裝行為,車主還要面臨被處罰,小行家覺得,這樣做對于車主“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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