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后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志》即將于今年10月1日實施。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標準增加了“電動汽車充電站”“電動自行車車道標志”“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標志”“注意積水標志”等18項新的交通標志。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是維護交通秩序的保障,是車輛和行人遵守的規則和指引,也是交通管理和執法的依據,是世界各國廣泛使用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交通管理手段。2009年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發布實施已10余年,為推動我國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的完善和規范應用發揮了重要作用,支撐了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快速發展,規范了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提高了路網運行效率,促進了公眾交通安全意識提升。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化進程越來越快,道路基礎設施建設也快速發展。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交通管理理念由被動管理向主動規范的轉變,都對交通管理和基礎設施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當前,我國已全面進入汽車社會,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4億輛。在汽車時代,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看似“小設施”,卻蘊含著服務公眾出行“大民生”。
本標準結合新形勢進行了適時修訂。修訂后的《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志》,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電動汽車充電站”“電動自行車車道標志”“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標志”“注意積水標志”等18項新的交通標志;適應復雜路網和交通運行環境下駕駛人對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細化了標志的版面、設置及使用要求,對指路標志的信息量、信息選取原則和方法等提出了細化要求;強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標志設置示例等附錄,給出制作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