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開車,難免會出現交通違法需要罰款扣分的情況。闖紅燈、壓實線、超速、逆行……對于不少司機朋友而言,駕駛證一周期只有12分是不夠用的,怎么辦?用其他“非法途徑”消分?一不小心就可能違法!得不償失!
別著急,下面告訴你一個給駕駛證加分的方法!
幫忙“消分”,隱患很大!
2022年4月1日起,公安部開始實施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對買分、買分、中間商都明確了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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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買賣,友情“消分”行不行?即使是幫朋友或者家人“消分”,和買賣分一樣屬于違法行為。
非本人車輛,如何處理交通違法?
“本人本車”的非現場違法情況下可以直接通過交管12123App處理。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一輛車可能會有多人輪流駕駛。那么,非本人本車的情況下應該如何處理交通違法呢?
通過自助辦理渠道處理非本人車輛交通違法,需車主先通過交管12123APP注冊,同時駕駛員使用APP綁定非本人車輛后才能辦理,并且只能處理自綁定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如未備案,只能到窗口處理,交通違法處理窗口的處理條件及處理規則不變。
非本人機動車備案規則
只允許備案個人名下或單位名下非營運機動,且被備案車輛必須是小型汽車或小型新能源汽車。
駕駛人同時備案的非本人機動車不超過3輛(包括3輛)。
除車主本人之外,同一機動車最多同時被3個(包括3個)非車主用戶備案。
駕照與車輛的綁定遵循“33原則” ,即:車3證,1證3車。一旦出現違章被“電子眼”拍到,且實際駕駛人綁定了被拍到的違章車輛,就可以由他直接進行“消分”處理,而不必由車主來承擔責任。
這3種消分行為嚴肅處理
駕駛證綁定車輛時違章已發生
3月1日起,駕駛證進行實名注冊并綁定車輛后,只能處理綁定之后產生的交通違法行為。違章發生后臨時綁定駕照“替人消分”不可取。
電子警察拍到的違章人員與駕駛證不符
若“電子警察”清晰拍到了違章車輛上的駕駛人,只能由該駕駛人處理違章行為。如果實際違章者與處理違章提供的駕駛證不符,則屬于違法“替人消分”行為。
以盈利為目的替人消分
以牟利為目的“買賣分”行為,是交管部門重點打擊的對象。一旦被發現,買賣雙方都會受到罰款處罰,情節嚴重甚至有可能面臨拘留
學習減分,最高可扣減6分!
學法減分就是可以通過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來減免已經產生的交通違法記分,相當于給血槽將空的駕照“回血”。
學法減分的規則是什么?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滿1小時且考試合格的,一次扣減2分。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3日內累計滿30分鐘且考試合格的,一次扣減1分。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滿1小時為一次,一次扣減1分。
什么人可以學法減分?
“學法減分”必須在機動車駕駛人處理完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后累積記分未滿12分的情況下參加,已經記滿12分的必須直接參加滿分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在本記分周期內或者上一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參加滿分教育記錄的
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的;
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審驗教育時,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記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