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保參保人員在醫療機構發生費用時,個人負擔部分將優先通過個人賬戶支付,不足部分將由現金補足。
針對北京醫保參保人員關心的9月份后在定點醫院如何使用個人賬戶辦理掛號和住、出院等問題,北京市醫保局明確:參保人持醫保電子憑證或社保卡在門(急)診掛號、辦理住院時,掛號費用、住院繳費的個人負擔部分將優先通過個人賬戶支付,不足部分將由現金補足。
門診繳費
在門(急)診掛號時,參保人持醫保電子憑證或社保卡掛號繳費,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負擔部分,無需輸入密碼。例如掛號費50元,醫保報銷40元,其余10元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
門(急)診就醫費用結算環節,若參保人的門診繳費已過起付線,例如門診繳費1260.92元,其中醫保支付882.64元、個人支付378.28元,需個人支付的378.28元將優先通過個人賬戶支付,不足部分由現金補足。持醫保電子憑證交費,使用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負擔部分,無需輸入密碼;持社保卡繳費,使用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負擔部分,需要輸入密碼,同時,參保人員可自行設置限額免密支付。
出院結算
在辦理住院環節,參保人需持醫保電子憑證或社保卡辦理住院登記。出院結算時,若參保人的住院繳費未過起付線,例如住院繳費3026.14元,其中醫保支付1308.54元、個人支付1717.6元,需個人支付的1717.6元將優先通過個人賬戶支付,不足部分由現金補足。無論使用社保卡或使用醫保電子憑證就醫,均需要輸入密碼,參保人員也可自行設置限額免密支付。
報銷返還
關于參保人員申請手工報銷的醫療費用應如何支付的問題,市醫保局表示,個人賬戶定向使用后,手工報銷款按照以下3種原則,匯入參保人員的關聯賬戶:如醫藥費全部由現金支付,報銷款全部匯入個人參保綁定的委托代發銀行賬戶,可自由支取;如醫藥費全部由個人賬戶(含共濟賬戶)支付,報銷款全部匯入個人賬戶(含共濟賬戶);如醫藥費由部分現金加部分個人賬戶(含共濟賬戶)墊付,返還報銷款遵循“現金優先”原則,優先補齊現金支付部分,再按個人賬戶、共濟賬戶的順序返還支付。
市醫保局再次提醒,參保人員可通過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北京市醫保局官網或各區經辦機構窗口修改密碼、設置限額免密、查詢個人賬戶余額及使用情況。
本文來源:北京晚報